周梓乐死因|裁判官指证据显示周不似被推落楼 提醍不应预设立场
科大生周梓乐前年11月4日在警民冲突中,被发现倒卧尚德停车场平台,4日后不治。事隔一年,死因庭展开研讯,日前传毕48名证人及检视142件证物,裁判官高伟雄今(7日)总结证供时,提醒陪审团不要受传媒报导影响,亦不要有预设立场,并称证据显示梓乐不似被人从后推落楼。裁判官下午完成证供总结,但尚未给予裁决选项,料明早作出引导后陪审团将退庭商议。
死者周梓乐(终年22岁)2019年11月4日凌晨1时许,被发现倒卧尚德停车场A场二楼低层平台,延至同月8日不治。除了家属外,警务处处长以及消防处处长在研讯中途亦被列为有利害关系人士。
裁判官提醒陪审团 只需根据证据找出死因 不要受传媒报导影响
今早甫开庭,法庭应陪审员要求播放录影,以让他们再了解案发环境。
其后裁判官总结证供时,提醒陪审团只需根据研讯证据找出死因,不要受传媒报导影响。他又指,对示威者及警方有意见属正常,但陪审团不应因此而有预设立场,假定某些人的做法是对是错,或怀有目的。
早前救护员作供指,救护车驶至广盈阁的消防闸口时,遭违例停泊的车辆堵住,遂决定下车,步行百多米入停车场。
早前研讯中有新发现 需押后了解
警方代表前日结案陈词时,直指若救援有误,相关的管理公司是“罪魁祸首”、“难辞其咎”。升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该屋苑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其中包括广盈阁。其母公司升捷控股有限公司昨日发声明,澄清广盈阁旁消防闸外的紧急事故行车路,并不属于升捷的管理范围。而裁判官今亦强调,不知该处到底是公家道路还是私家道路,不清楚由谁负责管理。
裁判官又指,三楼的石壆高1.2米,按照梓乐的身高,他应该不易被人推出石壆。而且,若梓乐真的遭人从后推下去,应该会以“倒竖葱”的姿态跌下,却没出现如此伤势。他再引述骨科医生江金富的证词,称梓乐跌下时大概只得0.23秒作出反应,陪审团可思考0.23秒可作什么反应。
裁判官指家属一方在结案陈词 提出“唔系好合适嘅指控”
另外,代表梓乐父母的大状结案陈词时,曾指专家证人是受警方指示,就证据作测试分析、提供意见,如陪审团觉得证据源头有问题,可选择不相信相关意见。
裁判官今就此向陪审团重申,由警方指示专家证人作出分析,乃一贯做法。他又指法庭不会特意筛选专家,但为了公帑得以适当运用,聘请时会考虑专家的收费。各方代表如有需要,也可要求传召其专家上庭作供。陪审团可自行审视专家以何证据基础提出意见,再决定是否接纳其分析。他表示,如果要批评专家的专业性及持平性,应在庭上向证人说出来;他无意批评家属大状,但认为对方留在结案陈词提出了“唔系好合适嘅指控”。
是次研讯在去年11月16日展开,原定需时5星期,即预计于翌月18日完结。惟研讯中期有新发现,各方需再作了解,故研讯曾押后一周,最终延至3日前才传毕所有证人。裁判官高伟雄原本在去年年尾,需审理东华三院李东海小学林丽棠老师在校内堕毙的死因研讯,但因是次研讯未能如期结束,林老师的案件现由其他裁判官处理。
案件编号:CCDI-932/2019(D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