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改传媒定义 新闻界促撤回 记协:正咨询法律意见拟提司法覆核
警方修订《警察通例》下“传媒代表”定义,删除及不再承认记协及摄影记者协会发出的记者证,改为承认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GNMIS)的已登记机构;或“国际认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机构。
香港记者协会、摄影记者协会连同多间传媒机构代表,今日(24日)召开记者会反对警方新措施。记协主席杨健兴提出三点要求,促警方立即撤回安排,现正咨询法律意见,不排除会提出司法覆核;记协同时要求警方须停止设计“采访区”及封锁区等限制传媒采访安排;及希望警方实践公开承诺,尊重新闻自由及传媒的采访权利。
香港记者协会、香港摄影记者协会、独立评论人协会、大专新闻教育工作者联席、明报职工协会、壹传媒工会、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及众新闻工会,今日召开“记者捍卫真相 不容政府筛选”记者会,严正抗议警方单方面修订《警察通例》下“传媒代表”的定义。
出席记者会的团体认为,警方新修订变相由官方界定何谓记者,甚至可能是为实行官方发牌制度铺路,严重侵犯采访及新闻自由。各传媒代表重申,《基本法》第27条明确保障香港居民的新闻自由,不容警方透过行政手段,筛选官方认可传媒,损害港人本身享有的权利。
记协︰警方修订是视记者为敌人
记协主席杨健兴批评,警方的修订是“视记者为敌人”,又不满特首林郑月娥曾称,对传媒要“拨乱反正”。杨称,4个新闻界组织对上一次与警方代表开会,已是5月的事,当时席间从没提过“传媒代表”的定义。杨续称,警务处处长明言,需要对记者作出识别安排,但没谈及详细内容。对于近日有报道指他们支持修订,“系屈咗4个组织”。杨又指,两协会无权阻止任何新闻团体发记者证,亦无理由反对,不能将责任归咎他们。
杨续指,警方声称新安排不会影响非封锁区的采访,但非政府新闻处名单机构的记者,警方可能会采取行动。从过往事件,警方经常滥用封锁区,实际是会妨碍采访。杨又指出,警方同时修改通例,在配合传媒的条文前,加入“不影响行动效率”为前提,质疑警方是否视在场记者“影响行动效率”,担心会被滥用。
杨健兴提出3项要求,促警方立即取消有关修改,否则记协不排除循法律途径处理;警方须停止设立“采访区”及封锁区等限制传媒采访安排;同时希望警方实践其公开承诺,尊重新闻自由及传媒的采访权利。杨补充,记协正进行多项后续行动,包括咨询法律意见,考虑司法覆核,并研究派观察员到采访现场监察,同时要求警方及政府作出沟通。
摄影记者协会︰自由身记者最受影响
香港摄影记者协会主席陈奕钊指,自由身记者在今次事件最受影响,因每日都替不同机构工作,没有固定记者证,只有机构发出的当日工作证,而警方早前搜查壹苹果大楼时,设立的封锁区,令不少传媒只能遥距拍摄黎智英被押上警车的相片。
明报职工协会主席许芳文指,难保警方将来会有“2.0”、“3.0”的修订版本,担心影响新闻自由。壹传媒工会发言人林伟聪指,日前有记者在调景岭知专桥上采访时,被警员要求先落桥,由PPRB认证才可采访,否则票控违反限聚令;当记者取出摄记协的会员证后,有警员声称“唔认得呢啲证”,扰酿一轮后,将一批记者推入警方指定的“采访区”,批评做法是限制采访自由。
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主席赵善恩表示,警方搜查壹苹果大楼当日,港台记者被拒进入采访区,赵反问“港台都唔大规模?都唔知名?”众新闻工会主席张凯杰表示,多间大专院校新闻系和学院有多年历史,质疑警方为何不承认相关学生记者资格。
大专新闻教育工作者联席代表谭蕙芸指,警方修改传媒代表定义后,“我同我学生一齐被 DQ ”。她指,一直有提点学生记者采访要小心,学生记者亦需要采访训练经验,“如果唔给予训练,系咪我哋失职?”浸大新闻系高级讲师兼资深传媒人吕秉权就建议,警方高层如想了解前线工作困难,可考虑微服出巡“自己试吓做记者”,感受前线警员如何对待记者。
现场有传媒关注,警方指示威现场有“假记者”。杨健兴希望警方交出证据,否则是不负责任,误导公众,杨又指出,主流传媒都有操守指引,呼吁不同媒体都向前线记者订立指引,如收到投诉,记协会作出处理。
民权观察︰警方修订与筛选传媒无异
另外,民权观察今日发声明,指警方修订严重侵犯《基本法》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保障的新闻自由及采访空间,与筛选传媒无异,将对前线记者造成不合理的阻碍,并增加记者因为履行职责采访,而要承担的个人安全及法律风险。
民权观察尤其关注警察通例下,“如何配合传媒工作”章节中的新前设,认为警方协助记者采访不应带有任何条件。民权观察重申,警方应基于一个人的行为,去判断该人是否记者或正进行采访工作。如有任何人,包括记者在新闻事件现埸作出不法行为,警方现时已有充足的权力制止及拘捕。民权观察促警务处处长,立即收回有关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