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权覆核案】政府专家证人批套丁是祸根:政府无勇气、决心处理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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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日前就丁权覆核案颁下判词,指丁权属传统权益,但指申请官地建屋是违宪。
审讯历时逾三年,涉及追溯丁屋政策的前世今生,各方更委聘多名专家证人重塑当年历史。受政府一方聘任的专家证人、研究新界土地发展多年的历史学家夏思义(Patrick Hase),接受专访时直言丁屋政策的祸根来自“套丁”问题,政府有必要修正政策。但他坦言,当中牵涉多方利益,质疑政府根本无勇气及决心改善问题。

根据新界乡议局的估计,全港约有24万名拥有丁权的原居民,社会经常有声音批评这是“特权”。 2004年,地政总署实施《新审理丁屋申请程序》,提高申请丁屋的门槛,原居民强烈反对,扬言要在七一游行上街抗议,时任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后与当时的乡议局主席刘皇发开会商讨,最终搁置计划。(资料图片)

高等法院裁定以私人协约(Treaty Grant)或换地方式(Exchange)批出的丁权违宪,惟原居民仍可以免费建屋牌照(Free Building License)于私人土地上兴建丁屋。由于审讯围绕丁权是否属于“传统权益”,以介定有否受《基本法》第40条保障,故部分焦点落于丁屋政策于1898年以前的“前世”、及1972年推行政策后的“今生”。

夏思义 Patrick Hase为政府委聘的专家证人。(卢翊铭摄)

政府专家证人:丁屋政策不能被滥用

受政府委聘、曾出任沙田政务专员的历史学者夏思义,多年来研究本港历史。退休后隐居大埔林村,居于村屋的他甫见面即“申报利益”:“呢个单位都系由发展商手上买,可能都系同套丁有关。”研究本港历史少不了触及新界土地政策,他坦言丁屋政策有其存在意义。

他解释,因英国政府于1898年后接管新界时,确实曾向新界原居民保证可依旧享受传统权益,“好多人讲紧丁权唔公平嘅时候,遗忘了以前原居民农地被政府取走后,的确无法再耕作。”他续称,丁屋政策出台前,理民府(district office)及殖民政府于执行土地政策上有出入,推行丁屋政策确实有管治上的需要。但他强调:“他们(原居民)无可厚非可有特权,但权利不能够被滥用。

↓图解丁权覆核案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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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希望政府能透过完善丁屋政策,加强规管解决套丁问题。(卢翊铭摄)

倘解决套丁 丁屋申请将大减

对于社会上有声音提出废除丁权、丁屋截龙等建议,夏思义认为是次裁决确立丁权的认受性,与其讨论政策存废等结构性问题,更应促使政府改善丁屋政策、加强规管。他建议政府可从多方面入手,如提高补地价金额、列明只限自住,或限制原居民转售土地的对象等。他指出,现时几乎全数涉及套丁的个案均以建屋牌照方式(Free Building License)申请建屋,他强调,若政府决心重整丁屋政策,相信丁屋申请将大幅下跌,“只要成功摆脱套丁问题,丁屋申请起码下跌90%。”

质疑政府不愿与乡议局对立

夏思义80年代出任沙田政务专员,熟悉政治环境的他,直指无信心政府能够解决套丁问题。他批评现时政府无足够决心及勇气去处理丁屋政策,“无人愿意处理乡议局的问题。”他又指出,于80年代政府曾为田心村作出规划,先划分出可供建屋土地,再按照规划批出丁屋申请。不过,其后政府并无再就其他新界村落作出类似规划,“我好质疑政府会唔会成功解决丁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