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权覆核案】发展局重申不优先检讨丁屋政策 一成乡村未有村界

撰文: 黄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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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日前为丁权司法覆核案颁下判词,指明以私人协约或换地方式批出的丁权违宪。发展局以向立法会提交特别财委会书面回复时表示,丁屋政策涉法律、土地规划等复杂问题,目前增加短中期土地供应更具迫切性,重申现阶段不会优先处理检讨丁屋政策的工作。
此外,地政总署于过去3年共接获1,451宗举报“套丁”的投诉,当中约一成转介至执法部门作刑事调查。而资料显示,全港642条认可乡村当中,仍有67条未划定村界,亦未能定出完成时间表。

丁屋政策出台,源于政府于60至70年代不断在新界收地,并向被征收土地的村民派发换地权益书。惟政府无法以地赔地,为补偿原居民,遂容许原居民向政府申请俗称“丁屋”的小型屋宇。(资料图片)

发展局向立法会提交特别财委会书面回复时,重申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裁定丁屋政策下的免费建屋牌照,属《基本法》第40条内的“新界”原居民合法传统权益,而且合法合宪,但私人协约及换地则不合法。

局方续指会仔细研究判词及征询法律意见后,考虑是否提出上诉,即使上诉与否,案件亦会对丁政策产生影响。

发展局又强调,丁屋政策检讨本身涉及法律、环境、土地规划等复杂问题。当局更有迫切性增加短中期土地供应,而丁屋政策检讨,并非目前优先处理的工作。

新界村屋僭建的问题严重。(资料图片)

约2成僭建被检控

至于新界村屋僭建问题,屋宇署称去年共发出573张清拆令,但提出检控的仅153宗,占整体约26%。至于不遵从清拆令而被罚款的总额,合共124万元,略低于2017年的144万。

就市区各类楼宇的僭建物,屋宇署去年共发出12,246张清拆令,但提出检控的仅3,207宗,占整体约26%。至于不遵从清拆令而被罚款的总额,合共1,571万元,较2017年1,253万元略增四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