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分析】前人种树后人斩树 政府视树木保育为何物?
地政总署昨日(20日)下午开始移除香港大学邓志昂楼前两棵树龄逾80年的细叶榕,决定受到广泛质疑。固然今次事件孰是孰非,其实有讨论空间,但最关键的问题,是当年政府处理赤柱塌树杀人惨剧时,草草成立树木办,但由始至终都欠缺全面的树木保育政策。
最显而易见的例子,是最近新上任的树木办总监高韵仪,也不是树木专家,只是技术官僚,因此她到场解释政府的决定时,都未能说服在场人士,树木办认受性成疑。
政府从来没有认真想过如何保育树木,只求大树不要塌下来压到人,没能对树木作出及时的保护和管理,最后只能“宁斩勿纵”,草草移走有风险的树木了事。类似的事情,2015年发生过,到今日恐怕又要重演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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塌树杀人后曾提研树木法
2008年8月赤柱发生塌树事件,一棵百年树龄的古树刺桐压死一名港大女生,事后社会广泛关注树木管理问题,政府于是检讨政策。当局其后成立树木管理专责小组,由时任政务司司长唐英年牵头监督。到2010年,政府成立树木管理办事处,现任特首、时任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为负责人,她在2011年6月曾表示,政府会研究成立树木法。
政府土地和私人土地的树木,是属于两套不同体系的管理范围。以前者而言,根据申诉专员公署前年6月发表的报告,位于不同地点的树木,会由负责该地的部门各自管理,或是监督承办商的工作,包括有康文署、路政署、房屋署、地政总署、渔护署等等。树木办的职责就是统筹这些部门管理树木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制订树木风险评估措施等。
至于私人土地上的树木,则没有特定的部门负责,亦无法例规定业主须负责检查及护养其土地范围内的树木,只凭业主自律。一旦发生塌树伤及第三者,管理者有可能违反《占用人法律责任条例》或普通法下“疏忽”的规定而须负上法律责任,但也没有明文规定业主须定期检查、护养物业范围内的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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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接连发生 检讨效用成疑
因此,树木政策可说千疮百孔,需要政府好好整合和改善,但经多年检讨一直效用成疑。2014年8月,罗便臣道一个私人屋苑内的斜坡上,有一棵印度橡树塌下,压死一名途经的孕妇。前立法会议员陈家洛在同年10月,向时任发展局局长陈茂波问到,政府树木管理政策的改善进度,以及树木法进展又如何。
当时陈茂波只表示,政府有呼吁并且发信,“提醒”业主及管理公司委托专业承办商,巡查物业范围内的树木,亦即没有任何强制措施。至于树木法问题,他表示政府“数年前”已收到建议为树木管理立法,但行内欠缺足够的具备专业资格和经验的人士,要培训人才亦需时,欠缺立法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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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咸道石墙树被迅速移走 申诉专员公署力数政策不足
问题一直拖延,没有明显改善。2015年7月,一棵被列于《古树名木册》内的石墙树在大雨中倒塌,压伤2名途人。8月初,路政署以可能有台风袭港、顾及市民安全为由,移除该处另一棵状况不佳的树木及修剪其他4棵树木。当时政府并未咨询或通知树木管理专家小组,更在斩树前不足1小时才通知区议员,决定同样受广泛批评。
申诉专员公署前年6月就发表报告,力数政府树木管理政策的不足,包括树艺师未有注册制度、政府对树木督导人员工作经验和训练方面要求太低、人手不足、将树木各管理人员调来调去以致流失经验、风险评估准则未够完备等,并对政府提出11项建议:
考虑为树艺师的资历设立注册或认证制度
提高对树艺人员(尤其是巡查人员及覆核人员)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的要求
加强前线人员的技术培训
加快人力资源的规划工作
政府土地上树木的管理
检讨现有与树木管理有关的人员的调派及培训安排,甚或考虑由中央调派专责树木管理的职系人员至各部门
加强监督各部门就栽种树木的安排
完善树木风险评估的准则
设立机制以加强监察各部门处理公众投诉/举报的工作
提升“专家小组”意见的透明度及问责性,记录该小组/小组成员的意见,并将有关记录公开;私人土地上树木的管理
继续向私人土地业主加强宣传教育妥善护养树木的知识
明确表示有意订立法例,并尽快完成各项配套工作,以提供日后考虑立法时所需的基础,以全面及更有效规管香港树木的管理及保育
被问建议实行状况 政府:还是人手问题
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今年1月回应立法会提问时指出,就申诉署的建议,其中10项政府已“正落实”,但就树木管理立法问题,因应树木管理从业员仍然不足,“必须从长计议”。他又承认,主要树木管理部门的护养树木人员,在负责护养树木的数目上严重失衡,其中建筑署属“重灾区”,仅5名护养树木人员,却要负责管理20万棵树,即每人要负责4万棵树木。而“正在实行”的10项建议具体进度如何,政府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
此番解释可算颇为不负责任。树木政策检讨至今已近10年,要是真的有心做,培训人手理应也有一定成果。况且未充分咨询就草草斩树的情况,并不是单单“人手问题”四个字就可以解释到,而是政府官员的根本思维问题。当局并非想方设法保护树木,只求不要塌树伤人就平安大吉。
中西区区议员陈学锋早前指出,自2015年起就知道该两棵榕树有问题,并已知会树木办。不过,树木办仅每半年到场视察一次,并未提供任何补救措施。到底政府在这几年间有否尽力保护两棵树,显而易见。
正因如此,政府较早前调派高韵仪署任树木办总监,外界就质疑她是一名土力工程师,根本不是树木专家,不适合任此职,而她到场后的解释也未能令人信服。这正好体现政府多年来不重视树木政策,任由现有问题滋长,结果所作的决定完全不能服众,由内部一个人事任命,到是否斩一棵树,公众都不断质疑。
树木政策失败 只能靠斩树防止伤人
所以,固然政府以途人安全为由移除树木,不能说全无道理,但无论如何今次事件,都显示树木保育政策通盘失败:如果树木没有即时危险,显示政府对树木的评估过于仓促;如果树木真的有即时危险,就显示政府经10年的政策检讨,都不能好好保护现有树木,只能靠“斩树、斩树和斩树”,减低塌树伤人风险。
眼见斩两棵树,也可以带来如此争议,作为曾经主理树木保育的官员,林郑月娥又是否要再向公众交代清楚,政府当日检讨树木政策,到底检讨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