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陆振中涉非礼袭击下属 再被问残厕事 女事主咆哮:精神虐待
警司陆振中涉在残厕3度非礼女下属,及危驾并袭击同袍案续审,女事主X今(20日)在区域法院继续接受辩方盘问。X讲及被告涉危驾并袭击同袍前,喝醉并打算开车,X等人见状遂阻止。她强调身为警员,必须阻止被告醉驾,若他“撞死人”她亦会觉良心过意不去。辩方之后又再问X残厕被非礼的事,X失控咆哮谓:“点解你成日都讲残厕!我唔想再讲残厕….你想我唔指证佢(被告)之嘛,你系咁精神虐待我!”因X情绪激动,法官遂提早休庭。
被告陆振中(43岁),案发时是沙头角分区指挥官,被控3项非礼、1项危险驾驶、1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1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1项普通袭击罪。控罪指,他于2022年6月22日及23日,在粉岭联和墟街市熟食中心2楼伤残人士洗手间3度非礼女子X。及在同年7月15日,在粉岭一鸣路牵晴间一楼停车场危险驾驶;袭击X,令她造成身体伤害;及意图导致督察蔡文浩受伤,和袭击督察赖文显。
X曾独力扶著酒醉的被告
女事主X今作供时,讲及出席2022年7月出席的饭局,被告、督察蔡文浩和赖文显都有出席。她当晚从同僚间听闻被告喝醉,但被告想自己开车,拒别人接载,X等遂阻止被告开车。蔡前往取车,X和赖则扶著被告,期间赖不见人,由她一人扶被告。
身为警察须阻被告做错事
辩方大律师郑明斌问,X之前遭被告非礼,当时会否害怕协助送被告回家,X指当时未有想到非礼事件,又指若被告醉酒开车,恐怕被告会撞死自己或他人。X强调她身为警察,目睹被告将做错事,必须上前制止。
担心被告醉驾撞死人
辩方续问为何X要参与送被告离开,X强调被告醉酒驾驶,恐怕会撞死他人,并称:“系人命呀.....我点赔返条命俾人?良心唔会过意得去,我要每晚合埋眼训得著,先系一个好警察。”
X指被告当时发酒癫
辩方再问残厕非礼事件,X即变得激动,咆哮谓:“点解你成日都讲残厕!我唔想再讲残厕…你想我唔指证佢(被告)之嘛,你系咁精神虐待我!”由于X庭上嚎哭,法官因此休庭片刻。X再作供时又指,被告当时“发酒癫”,不肯登上蔡的车,并多番叫人“走啦”。
案件编号:DCCC13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