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陆振中涉非礼袭击 事主指被告沙头角山寨王 被带厕所无人理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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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陆振中涉在残厕3度非礼女下属,及危驾并袭击同袍案续审,女事主X今(15日)在区域法院继续接受辩方盘问,她被辩方质疑是否有反抗时情绪激动,并说:“被告作为警司.....在沙头角可以话系山寨王,我只系一个好微细好微细既一粒尘……”她又嚎哭称已尽力去保护自己,又指现场有5个人,他们见她被一个男人带到厕所3次,都无人为意,X说:“那一刻感到好失望和好绝望。”又指当时有一人清醒,另有一名总督察在场,但她指该总督察都让被告带走她。

女事主X下午作供时呕吐不适,法官把案押后至明天。

被告陆振中案发时是沙头角分区指挥官。(朱棨新摄)
女事主X形容被告陆振中是山头角山寨王,她则只是很微细的尘。(王海图摄)
事主X称,当日在联和墟晚饭共有5人,但他们见她一再被带去厕所,都没有为意。(资料图片)

蔡督察曾提议协助扶X遭被告拒绝

辩方今早就X声称第二次在残厕被迫口交的事作盘问,X称她返回座位,伏在台上,被告陆振中(43岁)再拍醒她,著她往厕所,她曾经挥手拒绝,最终遭被告带往厕所。她指督察蔡文浩曾要求扶她,但遭被告拒绝。

X称要回忆事件很痛苦亦无法向人讲

X提及她曾拒绝被告要求去厕所时,情绪开始变得激动,谓:“被告作为警司.....在沙头角可以话系山寨王,我只系一个好微细好微细既一粒尘,知唔知我系几咁担心、恐惧。”她一边嚎哭,一边称:“我已经尽咗力去保护自己….我都系一个女仔嚟架,虽然我都系一个警察....我已经连续3日脑海系咁回忆,但事情仲未完结,我真系好辛苦,我可以同边个讲,我只系可以同我自己呀。”

X指现场有一总督察是清醒的

X又称,案发时有5人在场,并说:“一个男性主动带一个女性去厕所,唔是第一次、第二次,现场无人为意到,我果一刻好失望、好绝望。”又指当时有一人清醒,另外一名总督察在场,X:“都由得佢带我去。”

代表被告陆振中的大律师郑明斌(右)问事主X,被告迫她口交时何不咬实棚牙。(朱棨新摄)

辩方问何不咬实棚牙

就第三次非礼事件,辩方问X如何张开嘴,她指当时软弱无力,被告亦“夹硬塞入去”,正如一些强奸案,事主会阴部撕裂。辩方指X可以“咬实棚牙”,被告的阳具便不能推入她的口,X指被告高大,若她当时反抗,怕会被打死。

X说:佢系警司我有冇咁大勇气反抗

X被问及此,情绪再次变得激动,指被告的行为胆大包天,又说:“佢系一个警司嚟,我有冇咁大勇气反抗?”她又说,若有此勇气,早于第一次事件后已报案,不要忍气吞声多时。但她强调,不欲再有其他受害人。

对被告的行为无一刻是情愿

她续指,和时任男友拍拖多年,一直守身如玉,又说:“唔好话被告行为,我会接受呀,我系唔情愿,我无一刻系情愿,我唔知点算,我好辛苦呀。”由于X情绪波动,法官遂提早休庭。

被告陆振中(43岁),案发时是沙头角分区指挥官,被控3项非礼、1项危险驾驶、1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1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1项普通袭击罪。控罪指,他于2022年6月22日及23日,在粉岭联和墟街市熟食中心2楼伤残人士洗手间3度非礼女子X。及在同年7月15日,在粉岭一鸣路牵晴间一楼停车场危险驾驶;袭击X,令她造成身体伤害;及意图导致男子督察蔡文浩受伤,和袭击督察赖文显。

案件编号:DCCC 13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