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陆振中涉非礼袭击下属 女事主指被告曾示爱 又称一齐是缘份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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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陆振中被指在残厕三度非礼女下属,以及涉危险驾驶并袭击同袍案,今(13日)在区域法院续审。女事主X继续作供,她称自非礼事件后,被告多次接送她上下班,有试过乘机载她到沙滩看雨中风景,更曾向她示爱,她即提醒被告已有老婆,被告却说:“难得大家走埋一齐系一种缘份。”X不胜滋扰,摊牌表明想保持距离,又透露其男友有她电话的GPS定位,被告听后反指X电话“唔干净”,数天后送赠最新型号小米手机,命令她必须使用,否则收不到工作指示。X称至被告“出咗事”,她才逃离魔爪。

被告陆振中否认曾非礼女下属X。(朱棨新摄)

被告陆振中(43岁),案发时是沙头角分区指挥官,被控3项非礼、1项危险驾驶、1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1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1项普通袭击罪。指他于2022年6月22日及23日,在粉岭联和墟街市熟食中心2楼伤残人士洗手间3度非礼女子X,及在同年7月15日,在粉岭一鸣路牵晴间一楼停车场危险驾驶;袭击X,及意图导致男子督察蔡文浩受伤,和袭击督察赖文显。

防疫物资包括《香港警察二十一世纪新警政》

X昨供称,于2022年6月感染新冠肺炎后,被告曾登门送上防疫物资。她今作供时,讲及物资中包括四本书,其中两本分别为《国境边陲的治安与秩序 港澳警政比较》和《香港警察二十一世纪新警政》,被告指她感染后空闲,可以看书。此外,物资中亦有一条五彩绳,被告指可保平安。

她康复后,被告便表示刚巧在她复工第一天,会到X居住的地区,因此可开车载她上班。因被告较高级,X担心他会滥用职权,不敢拒绝。

事主X称,被告送来的防疫物资中包括4本书,其中一本是《国境边陲的治安与秩序 港澳警政比较》,被告并著她有空可以阅读。(网上截图)

载至沙滩看雨中风景

同年7月5日,被告开车接载X下班。惟被告不是经沙头角公路,而是驶往鹿颈方向,最终驶往大埔龙尾沙滩“睇风景”。当时下著细雨,被告持雨伞遮著X到看台。当时两人望向海边,被告突然左手搭著X的膊头,X大惊问:“阿Sir,你做乜呀?”被告未有回应。她之后行前,避免遭被告的手触及。后来X收到电话,她便向被告表示要离开。

提被告有老婆 被告回应是缘份

翌日被告继续开车载X上班,被告在途中表示喜欢X, X回应:“阿Sir,你有老婆㗎㖞。”被告说:“你都有男朋友啦,难得大家走埋一齐系一种缘份。”X当时未有回应,但她在庭上指:“佢concept(观念)好错。”

透露男友知其位置 被告即送新手机

X不胜被告的滋扰,便到被告的办公室摊牌著被告与她保持距离,又指她的男友知其GPS定位。被告便指X的手机“唔干净”,或遭入侵。她形容:“果日就好平安,因唔洗再坐佢车。”被告随后数天也没有联络她。

X在7月13日上班时,发现台面有一个公文袋,内有一部最新款的小米电话。她同日致电被告,被告承认是他放下电话,又指若她不使用该电话,便不能找到她的工作。X起初继续使用旧电话,遭被告发现,被告私下命令X要使用新机。

至被告出事才逃离魔爪

X当晚收到被告的讯息,指翌日早上会开车接她上班,她无奈接受。被告在翌日的车程中,突以左手触X的手臂,并扫了数下。X把手缩开,又怒视被告,令被告不敢再摸她。

X指这是被告最后一次开车载她上班,因被告于同月15日“出咗事”,X说:“我逃离咗佢魔爪。”

袭击事件当晚见被告步履不稳

此外,X作供亦讲及袭击事件。她指,和被告、督察蔡文浩和赖文显等人,于2022年7月15日到粉岭碧湖花园一酒家晚宴,欢送即将调职的总督察。席间,被告饮醉,步履不稳。他离开时,蔡开车准备接被告,被告坚持能开车,并到牵晴间停车场取车。X有份阻止被告开车,并解释若他醉驾,恐怕会:“撞死人,亦撞死自己”。惟被告将她拨开令她倒地,她站起时,被告已在司机位。

被告不断关门令X四肢多处瘀伤

她随即站在司机位和车门之间,被告不断关车门,令她四肢多处瘀伤。被告其后推开她,令她再倒地。她随即跑至前座乘客位,被告继续开车并开至一段距离才停车,X立即离开车厢。她解释被告醉驾,又突然开车,感到危险。

尝试拔走车匙不果

被告在车门未有关上的情况下,再开车一段距离才停下。X称她即上前,图拔走车匙但不果,反遭被告捏她的右边䏝头和腰。同时,赖亦上车阻止被告。被告及后倒车,最终把车驶至出闸位。在车上的X和赖饱受惊吓后,离开车厢,平复心情。此外,X见到蔡的嘴唇和手流血。

被告翌日致电问各人伤势

被告于7月16日下午,七次致电X,她于最后一次才接听。被告问蔡和X的伤势,X指蔡需要求医,她则“无特别”,然后挂线。

女警司多次追问才透露曾被非礼

X称她从未就非礼事件报案,至同年7月尾,一名女警司和X见面时问:“系咪发生左啲事?”X起初否认,在女警司再三追问下,她才透露曾遭被告非礼。

案件编号:DCCC 13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