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陆振中涉非礼袭击下属 辩方律师追问发笑 事主嚎哭斥欠专业
警司陆振中涉在残厕3度非礼女下属,及危驾并袭击同袍案续审,女事主X今(19日)在区域法院继续接受辩方盘问。辩方大律师质疑X曾遭被告侵犯,为何仍与被告共处一车,接受被告接送上下班。X称她认为这是上司对下属的命令,又称曾作拒绝,但被告“死缠烂打”。律师播片追问其中一次接送时,X称不记得最终有否上车,律师闻言发笑,X即变得激动谓:“佢(辩方大律师)已经唔系第一次....佢极度唔专业,佢无在受害人角度谂…..”然后失控嚎哭尖叫。官即休庭,并提辩方律师发问时不需有额外表情。
被告陆振中(43岁),案发时是沙头角分区指挥官,被控3项非礼、1项危险驾驶、1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1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1项普通袭击罪。控罪指,他于2022年6月22日及23日,在粉岭联和墟街市熟食中心2楼伤残人士洗手间3度非礼女子X。及在同年7月15日,在粉岭一鸣路牵晴间一楼停车场危险驾驶;袭击X,令她造成身体伤害;及意图导致督察蔡文浩受伤,和袭击督察赖文显。
防疫物资包括五彩绳
辩方大律师郑明斌盘问X时指,非礼事件后,X于2022年6月感染新冠肺炎,被告上门送上防疫物资,包括一条“五彩绳”,被告及后解释,该绳可保平安。X感到愕然称:“我唔洗你保平安,你唔喺度就最平安。”
认为被告提出接送上下班是命令
X曾供称她康复后,被告称可开车接她上班,X因担心被告会滥用职权会对她不利,遂让被告接送。辩方却指,X曾遭被告侵犯,她理应不想和被告共处一车。X指被告是沙头角最高指挥官,并说:“我可以做到啲乜?”她认为被告提出接送是上司对下属的命令。
X指被告死缠烂打
X续指被告身为一名已婚警司,利用其职级一步一步做出与其身份不符的事。被告声称接送是对康复同僚的特别安排,然后多番接送她上下班。X尝试拒绝或避开被告,被告仍然“死缠烂打”。律师问她如何拒绝被告时,X说有次她在被告车上时,见前面的车辆有一个益生菌广告,她便讹称要在粉岭交收网购益生菌,被告遂让她在粉岭下车。X称她曾向被告明言不需接送,被告却说:“你唔上车,我都唔会走。”她又曾在下班时间后留在办公室扮工作,图避开被告,但被告在停车场等她。她形容,坐被告的车时并不好受,战战兢兢。
她讲及,被告同年7月5日接她下班,开车到大埔龙尾沙滩看风景。期间,被告要拍片,X当时内心咒骂对方。她其后借词要返家用膳,最终成功离开。
律师追问发笑事主尖叫
辩方大律师播放于同月7日,沙头角警署停车场的闭路电视片段,显示X走近被告的车,之后离开。X称被告当天表示接她下班,她到达停车场时,被告不在,她便返回办公室。期间她遇上被告,被告著她上车。律师问X最后有否上车,X回应指不记得,律师闻言后发笑。控方质疑辩方大律师为何发笑,X亦变得情绪激动,并说:“佢(辩方大律师)已经唔系第一次....佢极度唔专业,佢无在受害人角度谂”,然后失控尖叫。法官见状便提早午休,并提醒辩方盘问时用中性方式发问。
X形容被告像只鬼咁缠住
X供称,被告接送她上下班等一连串滋扰行为“太过份”,遂鼓起勇气,向被告提出和他保持距离。惟被告数天后,仍给她一部小米手机,命令她使用。被告又发讯息表示会接她上班,X称她未有回复等同拒绝,惟被告翌日早上开车到她楼下等她,X形容被告:“好似只鬼咁缠住我。”最终她亦有坐被告的车。
X与督察赖文显揽头揽颈
辩方又问同年7月15日的晚宴,根据闭路电视片段,X和督察赖文显“揽头揽颈”。她同意,并解释是“玩”。辩方指,赖文显是非礼事件中,其中一名袖手旁听的在场人士,X称代入他们的角度,被告是警司,他们只是督察,当时未必有勇气出言阻止。
从没怪责赖等人
她又强调,从未有怪责赖等人,辩方问是否原谅他们,X回应指因没有怪责他们,所以不存在原谅与否,又指被告对她伤害更大。她续指,事后没有考虑太多,只思量如何遗忘事件,以及重新出发。
案件编号:DCCC 13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