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陆振中涉一夜3度非礼女警 事主被拉入残厕强吻摸胸及口交
警司陆振中与下属到联和墟晚饭时,涉嫌3度在残厕非礼一名女警,他否认非礼、伤人等7罪,今(12日)在区域法院受审。女事主是被告下属,她供称当日上班时被告以欢送调职同事为由,提议众人一同晚饭,她指各人都不愿去但又不敢拒绝。晚饭时,被告要她喝酒兼要“杯杯清”,她短时间内喝了约6杯啤酒后感不适,她称遭被告一再拉入残则侵犯,包括强吻、摸胸及口交,女事主称她感到难受,提到被告一再拍醒她及叫她去厕所时,更一度嚎哭说:“我都话我唔想去厕所…….我唔去呀……”法官见状即提早上午休庭。
被告并涉伤人及危险驾驶
被告陆振中,43岁,案发时任沙头角分区指挥官,被控3项非礼、1项危险驾驶、1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1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1项普通袭击罪。控罪指,他于2022年6月22日及23日,在粉岭和满街联和墟街市熟食中心2楼伤残人士洗手间内,3度猥亵侵犯女子X。
此外,他又被控于2022年7月15日,在粉岭一鸣路牵晴间一楼停车场危险驾驶一辆私家车;袭击X,令她造成身体伤害;及意图导致男子蔡文浩身体受伤,和袭击男子赖文显。
被告建议晚饭各人都不想去
X今在屏风后作供,她称案发时为被告的下属。2022年6月22日,被告上班时提议晚膳,以欢送即将调职的总督察黄灿熊。X指,由于被告的提议事出突然,她问黄时,各人都不想去,但又不敢拒绝。
短时间内饮了6杯啤酒
同日晚上,X、黄、被告,以及两名督察蔡文浩和赖文显到联和墟街市熟食中心一间食肆,众人点了啤酒,X只饮一、两口便不想再饮,被告却要她“杯杯清”,她因此在短时间内饮了6杯啤酒,感到晕眩和不适,曾呕吐大作,趴在台上休息。X其后到女厕,被告一度把她拉入伤残人士厕所,X随即离开,到女厕如厕。
离开女厕时遭被告拉入残厕
她离开女厕时,被告在女厕外,再把她推入残厕,被告并锁上门后,揽住X和吻她,又隔衣摸她的胸和私处。被告想脱去X的牛仔裤,但遭X阻止。
被迫口交后觉好难受
被告又把X移至厕板上,让她坐著,并用手按著她的头,至被告的下半身,被告掏出其下体,迫X替他口交。她替被告口交数分钟,被告未有射精。X形容:“好难受。”又称被非礼时有表示:“唔好。”
遭被告拍醒要她再去厕所
被告非礼她后,两人返回食肆,X继续趴在台上。被告拍醒X,再著她到厕所。她指当时仍感晕眩无力,被告扶她到残厕,她再遭被告以同样手法非礼。
他们之后再返回食肆,X指被告再拍醒并著她再到厕所。X说至此突嚎哭说:“我都话我唔想去厕所…….佢哋听到都话听唔到,我唔去呀……”X指,第三次遭被告带入残厕后,遭对方以相同手法非礼,包括强吻她,隔衣摸她旳胸和私处,和迫她口交。
晚膳后有含泪告知当时男友
晚膳后,X告知当时男友遭被告非礼。庭上问及,她如何把事件告当时告知男友,X激动地说:“好唔开心咁讲,想喊….含住泡眼泪。”她又称不想当时男友担心。法官追问下,X称当时只是口述,没有示范动作。
自觉无人证物证无报警
她翌日致电另一名同僚,把事件知告对方。惟她指没有人证和物证,不会有人相信她,因此没有报警,同时,她的职级低于被告,其他人亦觉得被告对她不同,因此没有向他人求助。X称当时男友劝她辞职,但她不想,最终忍气吞声。
染新冠被告突上门送防疫物资
其后,X感染新冠肺炎,并通知被告。翌日,被告突然致电X称,会为X带来防疫物资,已到她的住所。由于她从没有向被告透露其地址,X对被告突然出现感大惊,她为打发被告,遂接过防疫物资。
案件编号:DCCC 13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