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向强奸案疑犯讹称事主愿和解 索款6万 被控行为失当提堂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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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在处理一宗强奸案时,涉嫌向疑犯讹称事主愿以6万港元和解,从而被控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等罪,案件今(2日)在沙田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署理主任裁判官郑纪航把案押后至9月13日,以让控方准备转介文件,被告准以2万元保释外出,期间不得接触证人及不得离港。
被告吴伟峰,27岁,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及一项企图欺诈的交替性控罪,指他于2024年4月26至28日期间,身为公职人员,即香港警队警员,在警方调查一宗强奸案中,在无合理辩解或理据的情况下,向疑犯X谎称受害人Y向X勒索港币6万元,以便Y作出不追究该案件,企图诱导X向被告交出6万元。
案件编号:STCC302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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