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察涉骗社运OT津贴 涉7次申请 包括休息日逾时工作24小时

撰文: 刘安琪
出版:更新:

已退休总督察被于2019年反修例事件期间,曾报称曾超时工作并申请“踏浪者行动”的津贴,惟部份资料被指不实,因而被控1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及7项代理人使用虚假文件欺骗主事人的交替性控罪。他否认所有控罪,案件今(24日)在沙田法院开审。曾为总督察填写该些表格的警署文书助理供称,他仅依照被告提供的资料,填写逾时工作的申请表。控方展示的资料显示,被告在7项逾时工作申请,包括在两天内超时工作近27小时,及在一个他原本的休息日逾时工作24小时。

被告叶春荣(戴口罩)与其律师团队一同离开法院。(刘安琪摄)

申请需符合踏浪者行动资格

被告叶春荣(56岁,退休人士),被控一项在公职中行为失当罪,指他于2019年8月7至23日,身为警务人员在执行公职期间,无合理辩解下向警务处提交虚假申请,包括:(1)他合乎资格申领 “踏浪者”行动的逾时工作津贴;及(2)他逾时工作是执行与该行动有关的职务。

被告另被控7项交替性控罪

被告另被控7项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的交替性控罪,指他在同一期间内,用7份载有错误或虚假资料的逾时工作津贴文件,讹称他曾逾时工作,并意图用以误导警务处。

记录由警署文书助理负责填写

警署文书助理叶志雄供称,他案发时在沙田警署的分区总务室工作,被告是其上司,被告当时的职位是总督察(行政),叶会协助被告在电脑输入超时工作的纪录,这亦是叶志雄的职责之一。

文书助理称有翻查报案室流水簿

叶志雄忆述,每当他从被告获取其超时工作的资料后,便会到报案室翻查载有上下班纪录的流水簿,然后将相关资料输入电脑的“逾时工作批核表格”,并存为草稿。他填好表格后会通知被告,再由沙田警区分区指挥官审批。

曾称在两天内逾时工作近27小时

控方之后向叶志雄展示3份批核表格,申请人名称为叶春荣。表格显示,被告于案发期间共作出7项超时工作申请,其中一次时间最长的申请为8月10日至11日,报称超时工作了26小时59分钟;另外,被告原定休假的8月17日,报称超时工作了24小时。叶确认他负责填写表格中的申请人资料,及相关日期时间。

社运期间被告工作时间有变

叶志雄在辩方盘问下承认,被告的工作时间在2019年社运前是固定的,即约于早上9时至下午5时。社运期间,被告的上班时间不时有变,被告因而需要提供他的上班时间,以供叶将资料存入电脑。

不确定其他人曾否更改资料

叶志雄又指,除他以外,其他人可以用其帐号登入电脑系统,并存取涉案表格。他未能确认他输入的资料会否曾被人更改。

案件编号:STCC171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