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控方引讯息指被告们知晓行动 计划亦已成型
“屠龙小队”及另一激进派小队涉嫌串谋杀警案,控方今(31日)在高等法院续结案陈词,控方整理涉案人士关键日子的通讯纪录,认为屠龙小队成员明白,2019年11月16日的西贡行夜山,实为试枪试炸弹行动,队长黄振强更一再提醒全员,必须出席翌日的“重要会议”。黄在该“重要会议”后翌日,与同谋者吴智源在观塘会面,并谈及“20KG”炸弹及“12.8计划”,控方认为当时计划已初成,亦认为各人均知晓计划。主控官又强调,“串谋”的计划,毋须所有串谋者均坐下投票,或签纸证实,因为犯法事通常都不会这样做。
被告张铭裕与两小队的队长曾互通讯息
控方在庭上展示受审被告之一的张铭裕,与认罪证人黄振强,及同谋者吴智鸿三方于2019年11月15日的一连串讯息,显示黄对同是屠龙成员的张说他受了伤,故会派张代替他去西贡行山,并著张联络吴。黄其后又私讯吴,并问张是否有找他,吴却问黄是否要柴油,黄即再私讯叫张,叫行山时要带柴油。另外,张想查问Telegram一名用户的身份不果,张便改问吴,吴回答是“Bobby”的答复,张便没再追问。
行夜山实为试枪试炸弹
控方指,根据以上讯息,可见张与黄及吴有互通讯息,另外,因张曾与被告赖振邦和吴一同到台湾受军训,故张知道“Bobby”是指赖,故在吴回复他后便没有再追问。而他们谈及的行山,也真有其事,惟此非普通行夜山,而是试枪和试炸弹,他们并有拍摄片段。
黄再提众人必须出席极重要会议
控方又指,屠龙小队所属TG群组“灭龙”,在同年约11月16日进行的试枪动前,黄曾在群组问各成员是否都持有效护照,又叫全员要出席明晚(17日)的“极重要”会议。被告李家田即表示他没有护照和身份证,又表示会出席会议,黄则回复他:“你安全度过今晚先”。
控方指队员都知行夜山实为试枪
主控官指出,李自辩时曾称,行夜出很正常,但如果真是普通行夜山,黄就不会表示:“你安全度过今晚先”。故控方推断并非普通的行夜山,并认为李最低限度已知道行夜山是为了试枪,后来被告严文谦在群组问:“试左未?”控方指,若非屠龙成员知道西贡之行的真正目的,就不会问这问题。
质疑李家田称被困理大说法
主控官又指,行夜山活动结束后,黄在群组再提及17日的会议,必须全员出席,李即追问时间和地点,之后又讨论晚餐吃甚么。但李自辩时却称,他当时被困在理大,回复群组讯息只是:“纯粹乱噏。”
控方质疑,当日理大情况紧急,李为何仍可追踪群组的讯息跟得如此“贴”?再者,警方当时围堵理大,李曾称不记得他是如何离开,主控指其法如:“好似随随便便就行左出嚟。”因而认为陪审员应考虑李当时是否真的被围困理大,从而未能出席当晚“屠龙”的重要会议。
队员知李会去理大 故未追问李退组原因
提及李在约2小时后突然自行退出群组,控方质疑若李未有出席该会议,期间又没交代他会往理大,其他成员怎会不追问李原因?控方因而认为,无论众成员多年轻和勇武,他们已成为队友一段时间:“未至于冷漠到咩都唔问。”故为众成员当时已知李会去理大。
黄与吴见面时初步计划已初成
控方又指,黄和吴同月18日在观塘康宁道球场见面,黄指吴曾提及“20KG”的炸弹。同月21日即约3天后,黄问吴:“你个20KG几时到?”又称:“我地夹一夹,我地条team谂好点用”。控方指,黄和吴在康宁道见面后,涉案“12.8计划”已初成,枪和炸弹均已出现。
串谋者做犯法事都不会签纸证实
控方又提及,认罪证人彭军壕曾称,他在台湾接受军训时,曾听到吴等人谈及政治议题,吴当时或已经有袭警计划。
控方重申,一个串谋毋须要10个串谋者坐下投票或签纸证实,又称有当然最好好,但基本上犯法事都不会做如此做。
被告依次为张俊富(23岁)、张铭裕(21岁)、严文谦(22岁)、李家田(25岁)、赖振邦(30岁)、许湛荣(25岁)及刘佩凝(24岁),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谋谋杀罪、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女被告刘佩凝被控一项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 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