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林定国:确保草案关键字有详细定义 倾向不订最低刑期

撰文: 文维广
出版:更新:

《基本法》23条公众咨询明日(28日)结束,政府稍后会公布条例详细草案。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昨日(27日)出席立法会研究基本法23条立法相关事宜小组委员会首次会议时指,咨询期间收到的意见显示社会普遍已有共识尽快完成立法,他又称会确保法律条文仔细清晰,就较关键和重要的特别用语,例如国家安全和境外势力作详细定义。

但罚则倾向按照普通法习惯,不会规定最低刑期。

林定国

林定国在会议上指,社会有共识要尽快完成立法,完成拖延近27年的宪制责任。特区政府正积极整理分析收集到的意见,强调特区政府会确保法律条文仔细清晰,就较关键和重要的特别用语,例如国家安全和境外势力作详细定义,条文会清晰列出构成犯罪行为和情况,并列出是否有例外和必须符合的条件,及订明域外效力适用的对象。罚则方面,他说倾向按照普通法习惯,订明具有足够阻吓力度的最高罚则,但不会规定最低刑期。

身兼行会成员、2003年以保安局局长身份推动23条立法的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问到,有部分传媒担心报道涉及“国家秘密”,容易误堕法网。林定国说,干犯非法窃取或披露国家机密罪的标准很高,一般正常传媒工作的记者,无任何需要特别担心或关注,又指条例强调是否涉及明知故犯的行为,相信一般正常新闻工作者难以触及国家秘密的定义,或日后构成罪行的意图。

至于咨询文件提到执法部门可提出延长羁留期、阻止被羁留人士咨询任何律师,选委界议员管浩鸣问到当中有何考虑。林定国说绝对不会不合理地剥削合法权利,当中一定有充分理由,当局会在条文仔细列明需要延迟的例外情况。

A4联盟杨永杰也关注咨询文件提出可以延长羁留期,但会否设立额外保障机制,建议要求警队高级人员向法庭提出申请,并订明延长条件。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强调,延长羁留的要求严谨,同意要由指定级别警务人员提出申请,并需要经法庭程序决定,警方一般羁留设施并非预留作长时间羁留用途,当局亦正研究优化相关设施。

身兼行会成员的商界议员林健锋说,本地和外国商会全力支持尽快立法,但希望日后的条例草案简单易明,以免误堕法网。林定国回应说会尽量用到本地法律沿用的字眼或日常用语,政府也会加强向社会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