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民主党交意见书关注国家秘密罪定义广 倡公众利益豁免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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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咨询周三(28日)结束,民主党今天(26日)向政府提交意见书,关注窃取国家秘密罪涵盖范围太广泛,除了市民无法准确拿捏定义,不时揭发施政流弊或官员贪腐失职的新闻界亦有所顾忌,担心误堕法网,建议参考2003年23条立法草案,加入适度、不过份严苛的公众利益免责条款,举例披露官员不法活动、滥权、严重疏于职守等情况不属犯罪。

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咨询文件1月30日出炉。(潘耀升摄)

民主党倡参照03年23条 加入公众利益免责条款

民主党在意见书说,23条立法公众咨询文件未有提及“公众利益”的免责条款,新闻从业员及专业界别都对“国家秘密”的定义表达忧虑,认为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公众利益为前提的“吹哨者”和传媒监督已广被接受和鼓励,新闻界亦不时透过市民举报及自家调查报导,揭发施政流弊或官员贪腐失职,对社会和政府运作有重要作用。民主党建议,参照2003年23条草案提出的修订,加入“公众利益”免责条款,如披露官员不法活动、滥权、严重疏于职守、对公共秩序、安全、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则不属犯罪,确保新闻界若需要处理政府施政疏失或官员腐败等问题时,可以放心继续监察政府施政。

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咨询文件1月30日出炉。(潘耀升摄)

民主党:境外干预罪涵盖范围非常宽阔,门槛极低

另外,民主党亦关注23条立法新增的境外干预罪,对“配合境外势力”、“使用不当手段”、“干预效果”、“境外势力”的界定太过宽阔和不清晰,认为官员的回应仍未能消除市民担忧,举例“使任何人或威胁使任何人的名誉受损”或“使任何人精神受创伤或过分受压”都符合其中一项定罪元素,涵盖范围非常宽阔,门槛极低,建议收窄和更清楚地界定范围。

民主党主席罗健熙相信,要维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必须确保香港社会资讯流通,多元开放,对公权力有制约,有问责的政府,以及有清晰易明、不会让人容易误堕法网的23条法律条文。(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罗健熙:香港要确保资讯流通 23条条文须定义清晰

主席罗健熙相信,要维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必须确保香港社会资讯流通,多元开放,对公权力有制约,有问责的政府,以及有清晰易明、不会让人容易误堕法网的法律条文,建议订立定义更清晰的立法条文,可让香港市民、机构及外来投资者更清楚知悉法律界线而不会误堕法网。罗健熙期望咨询期完结后,政府仍继续聆续聆听及回应市民的意见,持续厘清各方就23条立法提出的疑问,让社会对立法建议有更详细讨论的空间。

民主党又认为,过去一段时间,政府部门、文化艺术界、新闻界、学术界、政界、体育界等各领域,已不时出现矫枉过正或自我审查等情况,对香港社会的多元发展和国际声誉均造成不利影响,认为政府应协助扫除阴霾,让不同界别的市民均可一同为香港未来发挥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