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大校长:23条立法未碍招聘学者 长远须观察 视乎港府如何宣传

撰文: 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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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特首《施政报告》提出,计划发展“北都大学教育城”,岭大校长秦泗钊今日(27日)出席传媒茶聚时表示,岭大有兴趣在该处设立第二所校园,初步构思可作研究用途,设立实验室等,亦可作研究生上课地点。他指,岭大不会整间迁入北都,因为约三十年前,已由港岛区搬至现时位于屯门的校址,目前地点邻近深圳,方便学术交流,若北都校园选址邻近现址,会十分便利。对于本港正就《基本法》23条立法咨询公众,秦泗钊表示,暂未见有碍招聘。

校方去年12月启动“岭大60全球学者招聘”,秦泗钊指,副校长(研究及创新)姚新是第一个经计划招聘,目前申请反应理想,形容申请人“背景很好”,当中有来自美国、欧洲,但未有透露具体数字。被问近年本港流失人才,招聘上会否遇困难,他指,留意到一部份本地人才会继续离港,亦有部份海外华裔学者回流,“香港是一个好的落脚地”。

本港正就《基本法》23条立法咨询公众,被问会否有碍学者来港意欲,秦泗钊表示,要视乎香港如何做宣传,暂未见有碍招聘,亦未有与申请人涉猎这方面问题,可能要观察多一段时间。

他指,香港最重要是“走出去”,最近去欧美国际会议,部份外地人对香港认识开始混乱,以前会清楚香港的制度,现在部份美媒较“激进”,指香港是中国的一个城市,但这个说法不准确,事实上香港与内地体制上有不同。

至于23条对大学的影响、选择海外学术交流机构会否更小心,秦泗钊指,现时尚在观察,条例尚未出台,难以定论,而大学只是管理校内事情,教学生守法做事,“大学都是比较单纯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