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煽动罪打击面过大?林定国:有啲哽耳,唔系攻击性法律
基本法23条立法建议保留“煽动意图”行为,涵盖意图引起香港特区居民或中国居民憎恨敌意的行为。被问到不时批评香港的内地游客需否小心发言,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罪行是针对极端纯粹挑动仇恨的行为,“对香港事情表达唔开心、唔满意,‘小红书’系咪乜都无呢,我都见好多呢啲言论”,不觉得涉及煽动罪而需控告,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质疑煽动意图罪“打击面”过大,被问到立法后“打击面”是否更阔,林定国认为“打击面”一词令他感觉“有啲哽耳”,称23条立法目的是保护自己,而非攻击他人,政府欢迎各方面表达意见。
曾钰成质疑煽动罪打击面过大
23条立法咨询文件建议,提高“煽动意图”罪的罚则,并列出“煽动意图”行为涵盖“意图引起香港特区居民间或中国不同地区居民间的憎恨或敌意”。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日前在报章撰文质疑“会否造成过大的打击面呢?”,举例若个别人士或族群之间的争吵,很可能会引起香港居民相互间的敌意的,是否也构成“煽动意图”,成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
林定国:小红书很多表达不满言论 不觉有人被控告煽动
林定国和邓炳强昨天(7日)接受《香港01》等十间传媒访问回应23条立法建议,被问到过往不时有内地游客批评香港,例如比较两地迪士尼,“煽动意图”打击面会否太广?林定国表示,过去煽动罪案件涉及的言论都是很极端,例如鼓吹煽动独立、破坏香港宪制秩序,“一啲人或者一啲游客都好,对于香港嘅事情表达一啲唔开心唔满意,其实日日都见啦,‘小红书’系咪乜都无呢,我睇好多嘅,都见好多呢啲言论,我又无为意真系有实际环境启动呢个条例去控告一个人”,希望过去案例让大家明白煽动罪针对纯粹挑动仇恨的行为,政府欢迎各方表达言论自由。
(打击面)个字我听落有啲“哽耳”,呢个法律目的唔系打击任何人,我成日觉得要定性返,国家安全法律系防护性,唔系攻击性法律,系保护我哋自己、防卫性,只系想人哋唔好去搞我哋,所以你话打击面多定少,本身已经唔系好掌握成个国家安全背后理念系啲咩嘢。
林定国:23条立法非限制市民思想自由
林定国又说,23条立法并非限制市民思想自由,“每个人的思想自由我哋控制唔到,但要防范一啲煽动性言论,或者同基本法最根本性条款有冲突嘅,如果煽动推翻现有制度,我谂唔使讲23条,国安法本身已经唔容许呢个事情”,只要目的并非推翻国家,谈论政府表现,政府一定从善如流听取意见。
我哋每一个人都唔系另一个人心里面条虫,无人知道另一个人个脑谂紧咩嘢,法庭过往有啲系从外观行为去推论,举证标准当然系高啦,一定系睇返客观环境,唔好举例,举例又好容易会搞错。系唔小心、唔觉意一定会睇得出。
邓炳强:煽动意图罪不能与表达自由混为一谈
邓炳强补充说,23条提及的“煽动意图”罪与现时法例无大分别,“唔能够将煽动意图罪同表达意见自由混为一谈,两样嘢嚟,我哋欢迎市民向政府提出意见”,强调提出意见与煽动意图很不同。
过去坊间有人批评立法会议员工作,甚至有讽刺漫画、二次创作,又是否涉及煽动罪呢?邓炳强说视乎个案情况,“好难讲呢句系唔系、𠮶句系唔系,好难无限例子”,建议翻查煽动罪案例了解,重申如果无意图危害国家安全,当局便不会检控,“一般大众市民或者传媒朋友,有心俾意见政府甚至批评政府,无问题嘅,我哋都虚心聆听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