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驻港外国领事关注国家秘密罪 林定国:未闻反对立法
行政长官李家超、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及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天(6日)下午向外国驻港领事及商会讲解23条立法,与会者集中关注境外干预罪和国家秘密罪。林定国在会后表示,最终法律条文会写得清晰,不认为要用“忧虑”二字来形容社会对23条的“关注”,直言“无听到任何人话唔支持立法。”
被问到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撰文提到,非法披露国家秘密罪应该对“公众利益”是否抗辩理由有具体的规定,清晰交代谁是“国家安全”解释的最后权威。林定国指,其他人提出的意见,他不会去批评或评论,强调最终法律版本要清晰。
百多外国领事、商会出席 邓炳强:与会者清楚立法内容
据悉,政府邀请了包括英美等所有驻港外国领事出席今日的会面。大约一百名外国驻港领事馆代表、本地及外国商会代表,下午到政府总部西翼听取李家超讲解《基本法》23条内容,历时大约一个多小时,会议超时,与会者有机会向李家超提出关注问题。
邓炳强在会后表示,23条立法咨询展开一星期,已举行超过十场咨询和交流会议,包括本地商界、法律界、社褔界、教育界、地区团体等,听取不同意见。他说,大部分都非常支持23条立法,关注境外干预罪和国家秘密罪等,与会者听完后表示对立法内容清楚,明白对一般商人和本地人没影响。
林定国:国家秘密罪豁免好严谨 如紧急、好大公众利益
被问到会上接触的外国商会有否表达对23条立法有甚么忧虑或者反对立法,林定国回应说,会议内容不能披露,不过“今时今日为止,无听到任何人话唔支持立法,所有香港市民,包括外国朋友都充分理解香港有宪制责任,呢方面系非常一致”。他说,有一、两个议题公众比较关心,不会用“忧虑”二字来形容,大家提出问题希望多听解说,包括国家秘密和境外干预,当局用不同方法解释给大家听,国家秘密罪之中需否有辩护理由,不同国家、地区有不同做法,有些国家甚至没有辩护理由,“就算有例外都必须有好严谨嘅门槛啦,好多事情要考虑啦,例如紧急性、好大嘅公众利益”,透过多讨论收集意见,尽量确保大家明白立法,令法例合理地清晰。
曾钰成促列具体抗辩理由 林定国:不会评论
被问到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撰文提到,23条立法中非法披露国家秘密罪的解释未能完全释除公众,特别是传媒工作者的疑虑,建议条文应该对“公众利益”是否抗辩理由有具体的规定,以及要求清晰交代谁是“国家安全”解释的最后权威。林定国指,其他人提出的意见,他不会去批评或评论,会尽力听更多意见,确保最终法律版本会清晰。
至于23条本地立法除团体条例部份,是否适用公司法人代表,邓炳强指公司条例并不会纳入23条 ,会由原本公司法处理。而草案字眼有否澄清空间,包括“境外干预”条文中“可覆盖以下范畴”的“可”字是否代表“有限数”,邓炳强指文件写得很清楚,包括文件订明什么叫配合境外,和如何达到干预效果,他续指会继续听取意见,留意有否进一步优化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