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林定国:一般学术研究不违法 条例非针对个别行业

撰文: 冯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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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正就《基本法》23条作公众咨询。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今日(6日)出席电台节目称,就国家秘密定义,英美等国家更加没有清晰界定,港府亦难穷尽界定。

被问及学术研究是否需要拿捏有否违反国安,林定国强调港府尊重、珍惜言论自由,称立法不是针对、适用于个别行业,而是任何行业都是同一罚则,而一般研究好难想象会跌入国安范畴,但要记得不能违反《基本法》1条及12条,现行法律已经表明不能鼓吹港独。

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咨询文件1月30日出炉。(潘耀升摄)

邓炳强:非法披露 场景千万个 须涉多个元素作决定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同一节目中提及,现时坊间最多人关注国家秘密定义以及境外干预罪。被问及国家秘密定义或否太阔,牵涉重大社会发展,例如金管局内部研究联络汇率安全性的文件很冲击,被外判公司清洁员工在洗手间检获会否触犯法律,如何令大众放下忧虑。

邓炳强回应指,场景千万个,是否没有合法许可权披露,好难一言以蔽之。但他重申,违反需要多个元素,即没有合法许可权披露、相当可能危害国安的牵涉特区决策、外交秘密等,以及有意图行事。

主持进一步问及,法例下商业机构如何拿捏,例如银行研究经济、航空公司研究会否涉及国家秘密,甚至记者撰写引述会否触犯条例。邓炳强指,自己专业分析不会牵涉、不会违反法例。但如果有文件写明政府内部机密,市民都应有合理期望不应披露。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卢翊铭摄/资料图片)

学术研究非危害国安

此外,例如就图书馆摆放台湾前领导人陈水扁传,图书馆管理员会否牵涉鼓吹台独而堕入法网?大学学者研究台湾民进党历史,又如何拿捏?邓炳强称,意图很重要,会以行为举止、前后发生事情等证据考虑,仅仅学术研究并非危害国安。林定国称,要视乎是研究或是有思想传播,市民不能违反《基本法》1条及12条,而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对于国家、政策意见,网上留言会否触犯法例?林定国表示,没有限制大家发表意见,但现行法律已经表明不能鼓吹香港独立言论,其他方式表达意见都自由。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卢翊铭摄/资料图片)

公众利益作披露国家秘密的辩护理由是“例外的例外”

对于披露国家秘密可否以公众利益作辩护理由。林定国表示,本身都有争议性,例如英美没有条例豁免,斯洛登仍被通缉。不过,他表示所谓豁免都需要是有紧急、重要性,影响社会安危,例如“唔讲唔得、没有其他方法”,唯独披露要谨慎,任何人认为需要披露都要三思,皆因就算有豁免,门槛都会很高,强调大家要明白是“例外的例外”,不能被滥用。

拟取消护照防有人潜逃 林定国反问:有甚么不公道?

此外,咨询文件指出会引入具有足够力度应对潜逃行为,又列出外国有取消在逃人员护照、暂停福利等做法。林定国表示,潜逃海外人士往往是刻意“呃法庭”,向法庭声称不会“走佬”,反问当局采取反制措施,确保相关人士不会随便说谎“有甚么不公道、不合理”?如果相关人士认为自己是无罪,就应该回港接受公平审讯,但问题是其不愿意回港接受公平审讯,刻意“呃法庭”才是问题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