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曾称揭南丫海难机密未必豁免 林定国澄清:唔系好例子
基本法23条立法建议订立窃取国家秘密罪,曾经表示披露南丫海难机密资料未必获豁免的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澄清,“𠮶个唔系一个好好嘅例子”,认为首先要定义事件是否涉及国家安全,以及是否别无他法披露真相。至于2003年23条立法加入的抗辩理由今次会否一定包涵在条文,林定国说宗旨是尽量具体,“唔好话一定、唔一定先”,豁免情况可能要达到“死人冧楼”级数。
不过,传媒收到政府消息时如何判断是否可披露呢?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传媒要判断消息人士的权限是否能获悉该机密消息,“如果你怀疑呢个人权限唔系去到咁㖞,唔系佢话俾你听就随便讲。”
曾称披南丫海难机密未必豁免 林定国:唔系一个好例子
林定国和邓炳强昨天(7日)接受《香港01》等十间传媒访问回应23条立法建议。咨询文件提出订立窃取国家秘密罪,针对明知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资料属国家秘密,而没合法权限下获取或披露该资料的行为,没有提及公众利益豁免。林定国周日(4日)接受电视台访问时表示,披露南丫海难中的机密资料“听起来未必符合到”公众利益抗辩理由。
事隔三天,林定国被问到南丫海难跟危害国家安全有何关系,以至未必获豁免披露时,没再提到披露南丫海难机密资料未必符合豁免理由。他说,举出例子有助简单说明立法工作,但有时都未必适合,“首先要定义𠮶个系咪国家安全先,所以𠮶个我觉得唔系一个好好嘅例子。”他说,公众利益豁免分为三大原则,第一是重要性、人命安全;第二是紧急程度;第三是别无他法地需要披露,“𠮶时讲南丫海难就因为可能有死因庭,可能有其他选择令大家可以披露真相啦,喺𠮶个环境之下讲,我唔觉得系一个好例子”,强调不想谈假设性例子,撰写条文时会通盘考虑。
难说必包涵03年豁免条文 林定国:例外情况可能死人冧楼
一旦窃取国家秘密罪订立豁免条款,当局多次强调例外情况属“极端”,以免被滥用。翻查2003年基本法23条加入的豁免条文,当中罗列多个例子,包括揭露官员不法活动、滥权、严重疏于职守行为、揭露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林定国被问到当年抗辩理由种类,会否一定包括在今次立法条文时表示,要全盘考虑过去文件提议的背后理念,“唔好话一定唔一定先”,强调宗旨是尽量具体列出、说得清楚。
例外情况一定强调,系好例外嘅例外,例外嘅例外嘅例外啦吓,可能真系要粗鄙啲,真系可能要死人冧楼,仲要系好多人嘅,我想强调个严重性、紧急性,可能系唔讲唔得,等唔切啦。
至于传媒取得资料后如何判断是否符合豁免,例如官员可能涉及僭建或者滥权情况又如何处理?林定国说,很难具体凭空评论,承诺草拟法律时会考虑是否关注到社会关心的问题,希望尽量令大家容易掌握法律。
邓炳强:传媒可判断消息来源有否合理权限
国家主席习近平前年访港时,多间传媒都有引述消息披露警力部署,被问到23条立法后是否属于合法披露,消息需否获警务处处长、保安局局长或行政长官批准才可以报道涉及国家安全的消息?
如果你怀疑呢个人,你权限唔系去到咁㖞,你有冇权呀,唔系佢话俾你听就随便讲,你有合理性知道呢个人有冇权限讲呢样嘢,或者知道呢样嘢嘅。
邓炳强说,传媒要判断消息人士有否合理权限透露消息,“当你问返俾讯息嘅人,你系相信佢有权决定呢个讯息系咪能向外透露,或者话俾你听你可以向外透露”,合法权限只是其中一个定罪元素,还要视乎会否相当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林定国认为,不会不知不觉误堕法网,“唔会话唔觉意违反,日常工作实际环境老实讲呀,真系唔知?大部分人都可以判断到,我唔敢讲,我理解你问问题”重申不是那么难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