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撤销李柱铭太平绅士委任 818参与未经批准集会罪成上诉失败

撰文: 黎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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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27日)刊宪,行政长官李家超根据《太平绅士条例》 第 6(1) 条所赋予的权力,撤销资深大律师、民前立法会议员李柱铭的太平绅士委任,即日起生效。李柱铭因被裁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向终审法院提终极上诉被驳回。

特首撤销李柱铭太平绅士的委任(政府宪报网页截图)
2019年8月18日,民阵流水式集会。(资料图片 / 郑子峰摄)
李柱铭离开法院时未有发言。(朱棨新摄)

多名泛民人士包括李柱铭、吴霭仪及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7人,于2019年8月18日参与未得警方批准的维园集会,该集会之后变成一场“流水式集会”。他们在高院上诉后,就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维持原判,及后不服裁决,早前到终审法院提出终极上诉,并争议他们只是行使和平集会权,终院5名法官今年8月颁下判辞,一致裁定7人败诉。

案件原有9名被告,他们在原审时连同其他相关游行案件,判刑由缓刑至18个月不等,经上诉后部份人士就本案获酌量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