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七一讲话|李家超政府须“着力提高治理水平”
上周国家主席习近平香港出席庆回归及政府就职典礼上,向香港提出“四点希望”,首项即为“着力提高治理水平”,意指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作为“治理香港的第一责任人”,应该带头“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增强治理效能”,具体工作包括提升国家观念和国际视野、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选贤任能与改进政府作风等。
行政长官李家超在星期日(7月3日)表示,已经率先跟新一届政府领导层举行内部会议,商讨如何致力把习近平的“四点希望”作为施政的大方向、大蓝图。到星期三(7月6日)出席立法会答问大会时,他又表示港府会针对一些要高层领导和统筹的问题“强化治理能力”。然而,到底如何才是“提高治理水平”?
提高水平已有澳门先例
香港社会以往相对少提“治理”,但国家领导人则已非首度“希望”特别行政区提高治理水平。2014年澳门爆发反“离补”法案示威,同年9月当选连任的特首崔世安上京会见习近平,当时他便提到“当前澳门的内外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并且“希望”行政长官和新一届政府“依法履职尽责,增强前瞻意识和忧患意识,提高特区治理水平”,跟反修例示威后的香港有一定可比性。
在此之后,澳门相继推出配合国家发展的五年规划等政策举措,成功做到“提高治理水平”要求。因此习近平在2019年赴澳出席贺一诚政府就职典礼时,讲话先赞扬了澳门“治理体系日益完善”,接着也一样提出了“四点希望”,当中包括“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提升特别行政区治理水平”。反观同年香港爆发规模更大的反修例示威,各种的治理弊病亦陆续呈现人前。
治理并非单纯管治管理
近年经过社会动乱与新冠疫情后,中央也察觉到香港各方面均存在治理水平不足的问题,所以将“提高治理水平”的“希望”加诸港府身上。习近平讲话伊始言及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区“高度自治权”,“也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够把特别行政区治理好”,弦外之音恐怕就是指责香港过去没能够“治理好”。
可是近日不少港府官员以至建制派成员征引习近平新近几句话便以为理解个中要求,甚至还当作口号一样拿来包装各自的政策倡议,动辄就将改革公务员评核机制或司级官员带领工作小组等项目给扯上“治理”命题。这些措施对促成本港良政善治固然有一定助益,但若说它们代表了“治理”明显不尽妥当。
多数港人会将“治理”视作“管治”以至“管理”的同义词,但事实上“治理”却是一个更高的境界。在三年前习近平对澳门的讲话里,“提高政府管治效能”便仅为“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环;在上星期他对香港的讲话里,“加强政府管理”、起用“管治能力突出”的人材亦单单是“提高治理水平”的部分工作内容而已。由此可见,想要真正洞悉中央所谓“治理”内涵,没可能只从“管治”或“管理”特定施政范畴入手。
体系能力相辅才有效能
回看中央对“治理”的强调,始自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时习近平在会议期间的讲话明确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亦即需要透过“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相辅相成引出“治理效能”。
设计好优良制度可以“完善治理体系”,引用优秀人材可以“提高治理能力”,然后两者并驾齐驱方能“增强治理效能”,可是当我们谈论“效能”的时候,必然还得设定“治理”目标来作衡量,而内地追求的这一个目标则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借着推进发展解决社会矛盾、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在“一国两制”下,香港或许没必要依从内地同一套“治理”,偏偏治港者竟完全不见得有类似的追求,甚至纵容各种社会矛盾愈滚愈大,因此就算有好制度与人材也只可以停留在“管治”、“管理”阶段,谈不上是“治理”。习近平特别要港府“转变治理理念,把握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有为政府同高效市场更好结合起来”,正正点出了问题的关键,无奈不少官员、议员似乎仍没抓到此一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