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须尽快交出㓥房租金资料库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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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立法会审议通过《2021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草案》,落实对以“㓥房”为主的分间楼宇单位租务管制措施,包括设立标准租约、四年租住权保障以及限制加租幅度等。相关措施将于本星期六(1月22日)开始生效,而差饷物业估价署亦已刊宪公布了需要填报包括租金在内等资料的“租赁通知书”与“主要用途证明书”申请表格样式。

虽然“㓥房”租管欠缺追溯期、起始租金安排和存在不少其他漏洞,但它始终是本港规管“㓥房”的一个重要起点。运房局局长陈帆日前就形容其为一项“改善长时间轮候公屋及居于不适切居所家庭的生活”的“突破性举措”,又表示差估署将设有新小组负责执行相关工作,同时还委托非政府机构设立区域服务队来协助宣传推广。

政府房屋政策成效不彰,社会结构性贫穷问题未解,居于㓥房的低收入阶层成为牺牲者。(林振东摄)

起始租金有赖收集市场数据

其实《条例草案》于去年7月提交给立法会前,陈帆曾经表示“㓥房”起始租金亦非“不可以做”,只是要有适当的方法和过程,具体而言便是得先建立一个“客观、透明及科学化的数据库”。及至法案委员会审议的时候,运房局副局长苏伟文等官员也屡次搬出欠缺“㓥房”租金数据为由来拒绝设立起始租金。

到了9月,政府终于回应说在得到差估署收集的租金资讯和实际状况前提下,可以“在适当时考虑是否须进一步拟定‘㓥房’的起始租金”。而在今个月初,港府新闻公报又表示差估署新小组其中一项工作为“在新法例实施后发布申报的‘㓥房’租金资料”。不过,翻阅政府电话簿现时列出的差估署结构及职员,似乎仍没专责跟进此一事宜的科组或人手。

陈帆及苏伟文元旦日探访㓥房家庭。(运房点线面Facebook)

建设资料库不能再“走数”

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当局构建这类资料库的工作早有“走数”前科。2011年6月,时任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称“在累积巡查的个案后,屋宇署将建立资料库,以更全面掌握全港各区‘㓥房’问题的情况,方便署方计划相应的巡查和执法行动”,可是事隔十年我们亦未看到此一“㓥房”违规资料库建成或生效。

更夸张的例子还有土地业权注册制度。它源自2004年制定的《土地业权条例》。负责筹备其事的土地注册处,同样设有专门的业权注册执行部,当年其上还有一个督导管理的业权注册发展科,结果该科整个遭到制汰、执行部遭并入契约注册及部门服务科,然而注册制度十余年来至今依然没有得到落实。

鉴于政府部门以上往绩,难免叫人忧虑“㓥房”的租金数据库最后能否真正成事,遑论下一步的考虑拟定起始租金。陈帆近日回应立法会议员关于“告别㓥房蜗居”的质询,声言解决“㓥房”住户房屋需要同属港府房屋政策目标之一,我们希望政府今后可以在这方面拿出实绩、兑现承诺,将“㓥房”租金数据库办好及在此基础上持续检视起始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