㓥房租管避实就虚 投鼠忌器难见成绩
上月“㓥房”租务管制研究工作小组报告认为“制定既客观且易于施行的机制以公平地决定业主可收取的最高起始租金并不可行”,而小组主席梁永祥日前接受电台节目访问进一步解释指相关决定乃是基于起始租金欠缺理想参考标准,同时又呼吁现时“㓥房”租户如果遇上在立法前业主开出苛刻的续契条件,“应该考虑清楚才签,大不了这样的业主可能也要离开他”。
使用应课差饷租值作为“㓥房”起始租金参照确实算不上是最理想的作法,因为租值是以整个物业做为衡量对象,直接搬来当成个中分间单位租金参照有欠公允,可是工作小组责任正正就是应该想出一个合当标准解决相关问题。作为工作小组主席的梁永祥却选择回避不理,自然很难让市民认同他有像去年底自己承诺那样做出了一份“好的报告”。
误解差饷租值标准
况且梁永祥声称不采纳应课差饷租值作为租金参照标准的原因是“差饷租值可能太过广泛,对于某个单位本身的装修、座向、每栋大厦本身的质素,未必照顾得到”,这种认识似乎亦不全然正确。根据差饷物业估价署的网页资料显示,当局评估应课差饷租值时理论上除了参考同区类似物业的近期租金市价之外,亦会针对各个单位“按面积大小、位置、设施、完工质素及管理水平的分别加以调算”。
上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答复立法会议员提问,甚至指出物业单位的“景观”、“楼宇质素”、“维修保养”、“大厦设计”、“楼面设置”及“采光度”都属于应课差饷租值调算因素,并且直言“即使同区邻近屋苑在楼宇类别及楼龄方面相若,但其他影响个别物业租值的因素会不尽相同,所以应课差饷租值水平有差别不足为奇”,说法跟长年在金融界打滚的梁永祥所言有冲突。
无心解决租户苦况
至于梁永祥请“㓥房”租户拒绝跟欺负他们的业主续租,更是显得一厢情愿、离地万丈,漠视住客很难在当今市场下找到廉宜且条件相近的替代单位。过去一年社会各方早就倡议过要为租务管制措施设立“追溯期”,防止业主趁立法前空窗期大幅加租或驱赶租客,但小组对这些意见始终视若无睹,未有跟进关于租管立法追溯期的建议,现在居然还打算将此一问题交回租户自行解决,如斯处理实在不负责任之极。
“㓥房”问题在香港已经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难以苛求政府及小组可以在转瞬间订出妙方药到病除,然而今次身小组为主席的梁永祥受访发言,可谓尽见他们完全无心根治问题。例如他承认参照应课差饷租值作“㓥房”起始租金标准算是“无办法之中的办法”,却因“并非十全的方案”而拒绝落实,言下之意就是“无办法”就可以任由它继续“无办法”下去,这跟工作小组成立目标显然背道而驰。
类似于这样的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之处,整份小组报告其实比比皆是。它举出了一堆取缔违法单位、实行无限期租住权保障、要求业主施加宜居维修、限制分租或特许的困难,却没有提出多少直接对付解决这些难题的方法。如果港府最后沿袭同一作风,结果不外乎将问题交回“市场”的租户及业主自行解决。试问抱着这一种投鼠忌器的态度,又怎可能治理好社会积久而成的沉疴宿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