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特首找数】官员庸碌祸港 问责方能善治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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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之无善治,路人皆知,惟此实非自反修例始。我们甚至可以说,反修例风波乃香港无善治之果。前中央政策组首席顾问顾汝德两年前便曾指出,“行政长官及其辖下多位局长的失策和弊政……影响香港这种先进城市的根本及有效的运作”,并以“失治之城”命名其书。
失治之港虽未至于民不聊生,但活于贫穷线以下的市民逾百万,安居仅为少数人方可享之奢侈,公营医疗系统长期超负荷,种种问题还可以一直数下去。竞选时矢言带来管治新风格的林郑月娥,在其任内司局长并没有政治问责,公务员体系的官僚主义未被革新,香港管治犹如一池死水。第四份《施政报告》发表在即,林郑月娥若仍未能自上而下改革管治团队,香港社会与她本人之命运无疑已写在墙上。

林郑月娥在8月接受传媒访问时,自言“不懂政治,只识管治”,此话可堪玩味。香港政治体制固然有别于欧美,行政长官非如英揆约翰逊般驾驭群雄而攀上其位,但将政治与管治截然二分,也是不切实际之说。自2002年高官问责制引入以降,行政长官须带领其司局长团队对外面对公众,对内指挥公务员,个中既有管治成份,但也不无政治元素,纵然两者比重有别。

就以《逃犯条例》修订工作为例,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及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未能妥善回应社会质疑,过程中甚至侧重商界利益,令民怨沸腾。如此表现,本该问责,但结果有目共睹。反修例示威暴露出监警制度之不足,在适当时候改革乃特首应有之义,惟林郑月娥未能择善固执,这既负于社会,对警队本身其实亦有害无益。甚至在各法定和咨询组织的成员委任上,她亦有政治报酬建制派之嫌,与其竞选政纲之“广纳贤能,用人唯才”背道而驰。为政之先在伦理,名正言顺方事成,不是显浅不过之理吗?

管治封闭且因循

在另一方面,林郑月娥以“只识管治”自诩,这亦不符事实。加入公务员团队的市民或为其“铁饭碗”,纵或抱一丝热诚,在官僚制度下亦被迅速磨蚀。有前政务主任便曾向报章指出,公务员文化着重档案处理与跟随规范,简单如减省纸张、便条贴位置等也要因循旧法。在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风气下,不少公务员仅以做至退休为目标。根据《公务员人事统计资料》,被革职公务员从1997/98年度占离职者的1.7%下跌至近几年的0.2%。自1980年加入港英政府成为行政主任、至2007年起成为问责官员的林郑月娥没有打破官僚主义,要么是鱼不知水为何物而察觉不到问题所在,要么是知而不改,没有革新之勇气。

林郑月娥出身的政务官为政府骨干,乃公务员中的精英,惟其职系相当封闭。除了2001年曾公开招聘高级政务主任外,政务职系一直只招聘最低级的政务主任,令外部人才难以中途加入。众多公务员职系中,亦仅首席贸易主任可内部调职至政务职系,且自2002年引入遴选机制至今,仅七名首席贸易主任加入政务职系。职系封闭,资历主导,人才流动有限,管治焉能新风?

失治源于行政长官

但归根结柢,这是林郑月娥之责任。其作为特首,未能展开公务员体制改革,增加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打破因循作风。她作为司局长之首,亦没有透过有效的领导能力,指导各局与部门上行下效地落实施政,根治房屋供应、公共医疗等问题。以疫下经济衰退为例,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却可以涉及大量行政程序为由,拒绝设立失业救济金,且不按需分配地向所有行茶发放薪金津贴。本应领导公务员克服行政困难的问责官员,也反过来官僚主义地办事,实在叫人咋舌。

回看2月疫情之初,本可以展现治理能力的林郑政府竟狼狈不堪,由口罩供应、检疫措施到边境管制都陷入一片混乱。及至7月,政府将食肆堂食禁令延伸至全日时,没想到不少市民因工作而得流落街头用膳,政务司司长张建宗更称市民可买外卖到郊野公园用膳。林郑政府若无先例可循便未能有序施政,这就不只是“不懂政治”,也是“不懂管治”,更是末期的官僚主义病。

政治制度的争拗无疑令香港社会内耗不已,但香港的管治制度本已健全,施政团队甚至曾经让市民引以为傲,如今却也崩坏如斯,林郑必须正视问题。不但政治任命官员须重拾问责精神,公务员文化也要重塑,向社会福祉负责而非再因循了事。诚如顾汝德所说,“失治源于行政长官”,因此革新而善治也必须由行政长官作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