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辩论】从被遗忘的日记、信件 看公私营合作发展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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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署于上月20日与珀丽湾业主委员会及珀丽湾客运有限公司(珀客)会面后,否决加价削班申请。马湾居民就此抗争逾月,可谓胜了一小仗,而运输署本乎居民利益作出审批,亦尽了政府部门应尽之责。然而,正如“01观点”多次指出,马湾削班风波的远因实为公私营合作发展模式,适逢土地大辩论正进行得如火如荼,各界还须藉“马湾事件”吸取教训,防止闹剧重演。

有同一个抗争目标,也维系了一班居民。(马湾坊会脸书专页)

运输署否决珀客削班、加价申请,固然正确,但这却绝不能掩盖公私合营流弊丛生。从马湾个案看来,政府根本无力监管商界,也难以在公私合营的过程中保障市民的权益;而且由于公私合营涉及庞大利益,在过程中容易产生利益输送。

自马湾削班事件发生后,有不少媒体回顾许仕仁案的荒谬案情。许仕仁、郭炳江被判罪成,已然证明官商勾结绝非空穴来风。但是究其根源,在于公私营合作机制为官商制造了勾结的空间。在未制定出公开、公平的制度、取得公众信任之先,公私合营绝不能成为土地开发的主要方式。

事实上,当日许仕仁、郭炳江被判罪成与马湾发展息息相关,观乎控方在庭上提出的证据,亦为马湾发展项目添上疑点。在控方提出的众多证据当中,最引人注目的,或许就是郭炳联的日记,他其后虽然四罪全脱,但是其日记的内容,或许透露了新鸿基与许仕仁关系的端倪。

早前十壮士游水举牌反对CUT船。(资料图片/谭凯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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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在许仕仁案代表政府的主控官David Perry,曾经在庭上回顾曾荫权上任前后郭炳联的数则日记。据当时的报道,主控官表示,于2005年2月28日,传媒报道董建华有机会在短期内下台,郭炳联的日记写下了“call Rafael Hui, re C H Tung(致电许仕仁,关于董建华)”,当董建华下台后,他则在日记写下“Tung resigning, good ,& lots of energy(董辞职,好,充满力量)”,更重要的是,他同日与陈巨源开会,并谓“Call RH re his role in SHKP”(致电许仕仁关于他在新地的角色)。其后许仕仁出任了政务司司长。

正如“01观点”根据报道指出,许仕仁早于2006年6月与郭炳江开会,当时许仕仁建议郭直接写信给时任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要求改变交通比。有报道引述控方证供指,郭炳联的日记记录了在马湾项目进行期间,郭炳江及下属陈巨源与许仕仁定期会面。观乎去年终审法院就终极上诉案颁下的判词,法官认为许仕仁虽然是在上任前收款,亦致其陷入了“黄金枷锁”,作出违反公职忠诚及廉正的行为

许仕仁、郭炳江被判入狱,已然承担了严重后果,但是我们更需问的是,如何防止同类个案出现。追本溯源,马湾事件源于港英政府决定与新鸿基合作,由新鸿基协助收地,以发展青马大桥,从表面上看来,协议对双方有利。但是由于发展所涉及的利益庞大,加上根本没有公开透明的公私营合作机制,以致容易出现官商勾结。

马湾近日因对外交通问题成为焦点,图为早前居民排队候车情况。(资料图片)

去年八月,主责调查许仕仁案的廉署“神探”余振昌,案件源起自一封“匿名信”,余更指,当初曾认为资料少得难以成案。其实早于2008年,李永达、何俊仁等议员已关注到马湾议题,但是他们在议会的权力有限,难以查明真相,公众、议员仍只是管中窥豹,只知事件的一鳞半爪。如果当初没有“匿名信”揭发事故,而廉政公署放弃跟进,公众只会永远被蒙在鼓里。由此可见,政府的内部监管出现了严重问题,而许仕仁案亦证明了官商关系千丝万缕,政府实在没有必要大规模推动公私营合作。

固然,也有论者建议政府成立专门处理公私合营的机构,并将之制度化、正常化。然而,公私合营劣迹斑斑,难以取信于民,故此,设局不但不能重拾市民信心,更会令人质疑是否将官商勾结正常化。以《收回土地条例》收回地产商的农地是相对合理的方式,既确保土地用于兴建公营房屋,亦让赔偿价格、理据公开于阳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