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绿置居非公屋 陈帆莫文过饰非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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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于本周三(4月18日)出席立法会财委会会议,指绿置居将计算作公屋。惟两者的性质判然有别,不应混为一谈。“01观点”多次指出,绿置居的定价方式、转售限制均极为荒谬,在未满足公营房屋需求的大前提下,政府应中止计划。如今政府未有回归正途,反将绿置居、公屋混而为一,文过饰非,实在可笑至极。

(罗君豪摄)

陈帆提出如此不伦不类的说法,也许就是要掩盖公屋兴建落后进度的真相。观乎《长远房屋策略》,政府计划在五年内推出十万个出租公屋单位,只是进度却远远落后预期。近日,消息人士向《香港01》透露,2023年的公屋供应量将会断崖式下跌,情实堪忧。公屋供应不足,就应急起直追,但是政府未有为之,反倒行逆施,将新建的出租公屋转作绿置居。可以推测,陈帆为免公屋供应量在帐面上进一步减少,由是偷换概念,将绿置居当作公屋计算。

就两者的性质而论,绿置居属于置业项目,公屋属于出租项目,分别显然易见。至于两者的定价原则之别,同样甚为明显。绿置居以市价六成定价,随着楼价水涨船高,其价格亦着实不低,固然,陈帆过去一再强调,绿置居定价有考虑到市民的负担能力,惟其不理楼价上升,坚持绿置居与市价六成挂钩,而未有直接以市民的负担能力计算售价,可见负担能力并非定价的主要考虑因素。反之,公屋的租金厘定方式纵然有可议之处,但是仍主要参考市民的负担能力。

陈帆指出,初步认为绿置居会计入公屋类别统计。(欧嘉乐摄)

绿置居、公屋的服务对象或许同样是符合绿表申请资格的市民,但是这批市民当中,也有贫富之分,绿置居造成的客观效果,就是加剧阶级分化。去年,政府原本有意将火炭的公屋项目转作绿置居出售,但是房委会恐怕项目地区偏远,乏人问津,故将规模大大缩小。可以推论,政府为了增加项目的市场价值,或会大规模将市区公屋项目转作绿置居。市区公屋本已弥足珍贵,没有能力置业的公屋居民,将来或许就只能住在位置偏远的地区,大大增加了他们到市区工作的难度。陈帆不但未有正视问题,反而大玩数字游戏、粉饰太平,难言合理。

至于“公屋流转”之说,同样也难成绿置居算作公屋的理由。固然公屋居民在购买绿置居后,可以释出单位,然而,购入绿置居五年后,市民可以补地价将单位在市场出售,这些物业的性质到时就与私楼没有分别。我们须问,这些“天价”绿置居,仍会否当作公屋?由此看来,陈帆之说,实在不堪一击。

事实上,陈帆已非首次语出惊人,过去他曾提及公屋三年上楼不过是意识形态问题,在谈及绿置居时,他又指定价不考虑市价。当时公众以为他出身技术官僚,不善辞令。然而,房屋问题迟迟未有解决,他的言论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违反常识,公众就难免质疑,他职责到底是为市民服务,还是为荒谬政策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