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置居.观点】火炭绿置居现变数 市区公屋成绝响?

撰文: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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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上周六(1月27日)报道,房委会推翻了林郑月娥提出的火炭绿置居项目。项目原定将火炭 4,800 个公屋单位转为绿置居,房委会认为数目太大,或将出现滞销,故不排除另觅选址,又或改变现有地盘安排。房委会必须就新选址作清交代,绝不能将市区公屋单位全部转作绿置居,以增加置业阶梯之名,行阶级分化之实。房委会更需确保绿置居不会影响公屋供应,损害港人的住屋权。

曾拟以绿置居计划出售的火炭公屋项目,正进行兴建。(资料图片)

【绿置居.观点】管理费、维修费高昂 政府有责任警惕市民

绿置居加剧阶级分化 穷人或将愈住愈偏僻

委员忧心火炭项目滞销不无道理,一来火炭绿置居项目规模庞大,市场的消化能力成疑。更重要的是,火炭项目位处偏僻,交通不便,步行至港铁站需时约半小时。公屋联会于2016年就曾进行问卷调查,问及公屋居民购买绿置居的原因为何,“改善居住环境”在多个答案中获最多人选择,由此观之,如果绿置居的位置欠佳,又未能提升市民生活质素的话,恐怕只会乏人问津。

更何况,先前景泰苑之所以录得超购,主要原因是其位于市区;故此,林郑月娥常强调的“景泰苑经验”,不太可能套用在火炭项目。

但必须注意的是,房委会并非全盘推翻绿置居计划。据指,房委会同意将绿置居恒常化,增加置业阶梯,黄远辉也承认,或会就绿置居项目另觅新选址。房委会就绿置居选址订立四个原则,其一,选址不会毗邻公共设施,避免引致昂贵管理费或维修费;其二,不会影响原有规划;其三,独立地盘或易于从公屋项目分割;其四,并非短期内落成的公屋项目。

若要确保绿置居全数出售,除了上述四项原则外,房委会还必须考虑到市场需求,到时房委会或会将较具吸引力的选址优先兴建绿置居,在位处偏远的地段才兴建公屋。市区公屋用地早已弥足珍贵,一旦政府将更高比例的市区地段用以兴建绿置居,基层就只能住在水泉澳邨般“与世隔绝”屋邨,使公屋沦为“新贫民窟”。如此说来,所谓的置业阶梯,实不过是阶级分化。

沙田水泉澳邨东南方。(资料图片)

政府助长置业霸权 香港人半生为奴

此外,政府以至房委会都必须反思绿置居恒常化带来的危机。如果政府坚持将公屋转作绿置居,长远将令公屋的供应量下跌,损害市民的住屋权利。固然绿置居的买家都是合资格申请公屋者、公屋居民,将公屋转为绿置居短期内无阻公屋流转,但问题在于居民在购买绿置居满五年后,便可之出售,单位将流入私人市场,不能再惠及基层。事实上,近年就不时出现天价出售公屋、居屋,政府应吸取教训,慎思绿置居恒常化所带来的后果。

如果政府真的明白民之所欲,就应该改革私营物业主导政策,让市民安居安业。据国际顾问机构Demographia在上周发表的研究报告,以香港的收入中位数及楼供中位数来计算,香港人平均要不吃不喝19.4年,才能完成按揭供款。现时消息指绿置居将继续以市价六折出售,乍听之下,的确是一项德政。但以景泰苑的经验看来,达69%的买家按揭还款年期达25年,每月供款占入息40%或以上的住客亦达三分之一,可见绿置居的供款负担颇为沉重。更何况,绿置居以市价厘订,其价格要随荒谬的市场起起跌跌,买家既要承担供款压力,又要面对楼价涨跌的风险。

实际上,政府减居屋、推绿置居的做法,变相令置业主导这意识形态更深入民心,为荒谬的社会风气助燃。对此,政府应该从根本著手,否定置业主导,实施租金管制,大量增建公营单位,保障市民的住屋权利,让市民能够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