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X曾任建制派议员助理 被问有否去建制饭局答:可以咁讲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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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选案16被告审讯今(9日)在西九龙法院(暂代高等法院)续审,控方的匿名证人X先生,下午继续接受众辩方律师盘问,他承认过往曾任建制派议员的助理,但他称他不属任何政党,对于民主派是有时支持有时不支持,他曾透露有出席泛民饭局,法官问他是否也现身建制派的饭局时,X回应:“可以咁讲。”但强调摄录新西协调会一事是其个人的主意,并非受第三者委托,也没有收过酬劳,并重申他是好光明正大的拍摄,及攞住部机周围影。

X曾称2020年初已买下摄录器材

代表被告黄碧云和林卓廷的大律师沈士文下午盘问时称,X于2023年2月与警方录取的第三份口供,提及他称涉案的录音和录影是他拍摄及录音,又称因戴耀廷讲及初选目的,最终是要令特首落台,因此:“当时我怀疑今次既民主派初选喺可能会触犯法例,于是我就喺2020年初就买咗一啲录影录音既器材,希望第日有机会录底有关搞初选唧野俾自己研究”。X称该次新西初选协调会议在2020年5月8日举行,他在会议前才购买录音和录影的仪器。

X指戴耀廷在会议上自称是法律专家。(资料图片 / 郑子峰摄摄)

形容梁家声只是认识的人

沈续问X有否担心邀请他出席会议的梁家声,X回应称当时觉得初选有问题,但不了解是否违法。法官李运腾问,梁是否X的朋友,只是认识的人,X回应:“可以话系识既人。”又反问“朋友”的定义。沈其后追问,X当时是否视梁为朋友,李官补充即X关心的人,X回应:“只可能话...唔算啦。”他在盘问下承认,当时怀疑初选犯法,但未有把想法告知梁,亦无告知梁他将作记录。

对于民主派有时支持有时不支持

辩方继而问,他是否民主派的支持者,X称他不支持任何政党,至今也没有任何政党。辩方便指其问题不是关于政党,X便说:“我有时支持,有时唔支持,你叫我点答?”李官便指,X早上作供时透露有参与饭局,出席者都是民主派人士,问X有否出席建制派人士的饭局,X回应:“可以咁讲。”但称他非支持民主派或建制派。

认曾任建制派议员的助理

X盘问时亦承认,曾任建制派议员的助理。辩方继而想问他任助理时的政治环境,法官陈庆伟问辩方,为何要问此类问题。辩方解释其背景涉及被告作供的可信性,又指X的作供不指讲及其片段,亦讲及戴耀廷的说法。李官便指,X的作供主要是涉及相关影片和录音,沈士文之后便没有其他问题。

强调非第三者要求下作记录

代表何桂蓝的代表大律师Trevor Beel问及X的第一份口供,X解释是警员突然上门,要求他协助调查。X又称非第三者著他记录,是他自己的主意。X续指,录音和拍摄用的录音笔和摄录器材,因坏掉已于去年扔弃。辩方问,X在该次会议后,有否再使用该些仪器,X指有使用,但亦因此发现器材有问题。

X被问到有否也出席建制派的饭时,X回应:可以咁讲,之后便改变话题。(资料图片)

有出席另一会议但没再拍片

X又承认,除了5月8日的新西初选协调会议,之后亦有出席另一会议,内容大致都是初选,但不肯定是否新西的会议,李官便问X可否想过再做“研究”,X称事后再看拍摄的片段,并说:“(觉得)好唔稳定,自己都头晕,讲真。”因此未有再拍片。李官便问他仍可录音。X解释因第一次已录音,相信内容大致相若,认为无此需要。

上网得知被人曝光

X又解释当时只是怀疑初选违法,所以去第二次初选会议“谂住听清楚”,但当时戴自称是法律专家,指初选不违法,惟其后有官员指初选违法,X因此把档案寄给警方。他指在首两次录口供时:“唔敢讲、唔敢认。”又称只是作些记录。直至今年初,上网得知“被人曝光”,他才向警方透露此事。

不知会否获好市民奖

辩方问当时是否秘密地记录,X强调非秘密地记录,并说:“系好光明正大,攞住部机周围影。”又称他没有收到报酬。Beel问日后会否因此获奖,X回应:“唔知会唔会俾个好市民奖我,咁我唔知。”

16名不认罪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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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被告:吴政亨(44岁)、郑达鸿(34岁)、杨雪盈(36岁)、彭卓棋(28岁)、何启明(34岁)、刘伟聪(55岁)、黄碧云(63岁)、施德来(40岁)、何桂蓝(32岁)、陈志全(50岁)、邹家成(25岁)、林卓廷(45岁)、梁国雄(66岁)、柯耀林(51岁)、李予信(29岁)、余慧明(35岁)。控罪指各被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间,串谋他人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31名认罪的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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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13名准保释的被告,其中10人不认罪。(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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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