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诞点解我无假放?
不少“打工仔”平日辛勤工作,当然期待能多几天假期休息一下。适逢佛诞到来,总会听到有不少人感慨“红日无假放”的无奈。那到底为何同是公众假期有人有假放,但又有人无假放呢?
香港现行有关于假期的条例有两条,都是出于普通法的《香港法例》。第一种,是根据第149章《公众假期条例》所指定的假期。条例中所言“公众假期”英文为“general holiday”,亦即“一般性假期”。同条文解释其为“(除例外)指所有银行、教育机构、公共机构办事处及政府部门遵守为假期的日子”。由于在条例中除了公营机构外,私人企业中只特别提到“银行”,故此坊间亦多有称“公众假期”为“银行假”。
另外一种,则是根据第57章《雇佣条例》中39节“有薪假日”中所订明的12天。一般条文称之为“法定假日”,由于大众一般认知其为劳工法的一部分,故此坊间又多称之为“劳工假”。现行的公众假期(除星期日)共有17天,而法定假日则只有12天,故出现了5天的“放假断层”。这5天包括复活节的三天、佛诞的一天、以及圣诞节的一天(法定假期一般为圣诞的一天或是冬至)。
这种断层的出现与香港历史有密切的关系。早期的香港大部分的低下阶层和劳动密集的工作都是华人负责,当中工作更有部分以日薪和时薪计算。对于低收入的华人家庭而言,“放假”意味着当天不会有收入,也许并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早期的工人欠缺保障,工作环境差劣,连“法定假日”也没有。《雇佣条例》设立于1968年,很大程度是由于港英政府有鉴于1967年左派工人发动“六七暴动”的乱局后,用以平息工人阶层的不满。而《雇佣条例》中的法定假日条更是要到更后期的1970至80年代才陆续增补进去。今年适逢“六七暴动”50周年,也可以说是劳工法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有趣的是,公众假期的设立是1947年,要远比法定假日早出20多年。公众假期就如条文所示,主要针对公营机构与银行,这些行业早期都属于文职工作,有不少更是由英籍人士出任。对于这些“白领”工作,英国人采取一种“中西合璧”的方式制定公众假期。例如公众假期既包括了中国传统的农历新年,同时也有西方传统节日如复活节与圣诞节。然而,法定假日所针对的是低下的劳工阶层。这些劳工多数为“蓝领”,而且华工当时并不习惯庆祝西方节日,是故法定假期当中并没有包括复活节与圣诞节等西方节日。
公众假期与法定假日历经多次修订,但大体而言于英属时代的后期,香港的公众假期(除星期日)有17天。虽然日子与今日相当,但当中有4天却跟现在不一样:分别是“英王诞辰”的两天(6月第2或3个星期六,以及后的星期一)和“香港重光纪念日”的两天(8月最后一个星期一及之前的一个星期六)。前者顾名思义是为纪念英王诞辰。虽然英治时期大部分时间英国的在位君主都是女王伊利莎伯二世,但在公众假期立法的1947年至1952之间,有一段时间是其父亲佐治六世在任,故此假期应该曾经有一段很短的时间是“英皇佐治六世诞辰”。不过无论是佐治六世或是伊利莎伯二世,其生日都不在6月。故此“英王诞辰”只是港府为了在一年之间比较平衡地分配假日所安排的。而“香港重光纪念日”,则是纪念香港二战后从日军手上解放而设立的。1941至1945年二战期间,香港被日军占领,经历“三年零八个月”后,日本于1945年8月15日无条件投降,香港得以解放。公众假期则安排在八月连接周日的前后两日为假期。
上述的4天都不是法定假期。此外复活节3天和圣诞的1天也不是法定假期。所以与公众假期重复的只有9天。但法定假期在英属后期达到11天,除了与公众假期重复的9天外,有两天可以由雇主安排。当没有明文规定时,有时也会选择在英王诞辰与重光纪念日的连假中各放一天。但回归后,英王诞辰与重光纪念日都不能继续,如是在一轮商议之下,由以下4天取代:佛诞、劳动节、回归纪念日和国庆节。
但如果法定假期仍只有11天,那代表这4天假期之间,只有2天可以选为劳工假期。然而劳动节是代表劳工最有力的假日,回归与国庆与国家归属感有关系,要在这三天中取舍相当困难。从结果而论,最后后三者全部列作法定假日,只余下一个佛诞。传统的“劳工假”多为中国传统节日,但在这情况下佛诞成为了唯一一个中式节日但却非法定假期的。
“劳工假”与“银行假”与香港劳工历史息息相关。今日的劳工市场已跟当初制定法定假日的时代有明显不同。这种假期的“一港两制”是否应该继续下去也许值得再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