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新闻案|钟沛权称为体现言论自由 只要言之有物 来稿必登
《立场新闻》被指发布煽动言论,控方早前选出17篇被认为涉及煽动内容文章,当中亦包括数篇选自博客的网志文章,并控告前总编辑钟沛权、署任总编辑林绍桐及网站的注册公司,串谋发布或复制煽动刊物罪。案件今(10日)在区域法院续审,钟出庭自辩时称,《立场》的特点为:没有人实质拥有公司权益,以确保《立场》不受任何个人控制;而《立场》处理博客(bloggers)的文章时,只要认为对方言之有物,不论其观点为何,均会刊登,以体现充份言论自由。审讯午续。
钟是公司董事却无任何利益
次被告钟沛权(52岁)自辩称,他于1995年转行任职传媒,曾经在《明报》及《经济日报》担任财经金融记者。此后,他先后于《主场新闻》、《立场新闻》担总编辑一职,钟同时为持有《立场》的Best Pencil Limited 的董事。钟解释指董事没有任何利益、报酬,设立董事的作用为透过社会人士监察他们遵守《立场》的约章。
没有人实质拥有《立场》权益
钟续指,《立场》属:“再没有人实质拥有公司权益”,为了确保《立场》不受任何个人控制。钟等三名发起人通过信托安排,放弃股权的经济利益和处置股份的权利。钟解释指,《主场》过去由蔡东豪全资拥有的私人公司拥有,若蔡因受压等任何原因,一人便可决定结束公司。故他们改用信托安排,即使他们任何一位创办人遭到针对,亦无能力结束公司。
有资深同事在过程中审阅及修改文章
钟另指,在员工请假等行政工作上,行政同事可寻找各部门的主管协助,至于编采的最终及唯一决策人是他。钟解释,由于《立场》的文章牵涉不同内容,多数由多人在一名资深同事带领下进行构思、采访及撰写,该资深同事在过程中亦会进行审阅、修改,但文章最后可否上架仍是由钟决定。
然而,《立场》每日上架约40至50篇文章,社交媒体发布的帖文更可高达90则,故他不可能仔细阅读所有文章,只会先审阅主要、重要的,其他的文章则会在事后再看,发现有问题会即时下架。
控方指《立场新闻》涉煽动的17篇文章,有部份是选自博客的网志。(详看下图)
网媒容量接近无限 尽量容纳不同声音
至于网媒与传统纸媒的分别,钟指《立场》有“容量接近无限”的好处,故他们会尽量容纳不同、广泛的声音,如《立场》博客的网志时,原则为“来稿必登”,以体现充份言论自由。钟又指,博客光谱为只要作者真诚讨论问题,能够自言其说、言之有物,内容的基本原则为基于事实,不论其持支持或反对意见均会照刊登。
起始资金由蔡东豪提供
就《立场》资金方面,钟指他们的起始资金由蔡东豪提供,2014年开始会员“MyStand计划”,接受每个月定额资助;其后实行广告计划,会在《立场》网页的特定位置展示广告。这些广告均透过代理公司处理。《立场》亦会透过刊登标明为赞助内容的文章获取资金,这些内容多来自一些文化、艺术机构。
2017年后期起出现经济压力
此外,及至2017年后期,《立场》开始出现经济压力,会透过与其他媒体的合作获取收入。如2018年,《苹果日报》因想节省资源,会将一些专题外判予其他公司,《立场》则承接了一些财经内容。2019年起,《立场》亦会将自己的内容卖出,供其他平台转载以弥补收入。
3名被告依次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钟沛权(52岁)及林绍桐(34岁),同被控一项“串谋发布或复制煽动刊物罪”。
案件编号:DCCC26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