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新闻涉煽动案 控方指属政治平台 2019年后收捐款达8000万元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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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场新闻》被指发布煽动文章,其前总编辑钟沛权、署任总编辑林绍桐,及网站的注册公司,被控串谋发布或复制煽动刊物罪,案件今(1日)在区域法院续审,法官郭伟健准控方将10篇疑超越检控期限的文章呈堂后,主控官随即读出开案陈词,透露涉案的17篇文章包括访问、网志和新闻,受访对象或撰稿人包括罗冠聪、许智峰、梁颂恒及区家麟等。控方又指,《立场》不仅是网媒,更是政治平台,反修例运动后更吸引大批志同道合的人士,其所收捐款由2018年以前每年仅约500万元,至2019年社会事件后,增至8000万港元,增幅约16倍。

3名被告: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钟沛权(52岁)及林绍桐(34岁),同被控一项“串谋发布或复制煽动刊物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间在香港,串谋他人发布或复制煽动刊物。

《立场新闻》署任总编辑林绍桐。(余俊亮摄)

官裁定10篇超越期限文章可呈堂

辩方昨指,钟及林于去年12月29日被捕,若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11条订明煽动罪行定明,只可于犯罪后6个月内检控,即他们被捕前6个月内所发布的文章,才符合控罪要求,惟控方依赖的17篇文章中,有10篇不在这6个月的期限内,认为控方不应用该10篇文章作检控基础;控方却反驳指,控罪元素包含“串谋”,案情有连续性,故亦需考虑其外显因素,故条例所说的时限,不适用于本案。郭官今裁定该17篇文章可呈堂,但会于裁决时才宣读理中。

涉案17文提及激进及违法政治理念

主控官随即读出开案陈词,指首被告是《立场新闻》的东主、营运者,被告钟沛权及林绍桐当时则分别为总编辑及副总编辑。控方将依赖《立场》于 2020年7月7日至 2021 年12月29日发布的共17篇文章,主要在6 大范畴,包括:民主派初选案、12 港人潜逃、境外势力倡议国际制裁、国安法相关执法行动和司法程序、中大暴动案,及攻击中央和政权等。主要可分为专访、网志、新闻报道三大类,当中受访对象或撰写者包括:何桂蓝、邹家成、梁晃维、罗冠聪、许智峰、梁颂恒、陈沛敏、张昆阳、区家麟等人(详看下图),他们多为在港被捕或已流亡海外人士,控方指文章内容宣扬激进及违法的政治理念。

案中所涉17篇文章的受访对象或撰稿人包括罗冠聪等多人。(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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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曾在多个平台发布

控方重申,他们只须证明各被告知悉涉案刊物具煽动意图,毋须证明其本人有煽动意图。《立场》报道内容包括政治、社会、国际等,文章随时更新,不定期进行人物专访及转载他人的文章。除了官方网站外,《立场》另设有Facebook、Telegram、YouTube、Instagram 等,涉案17篇文章部分有在以上平台发布。 《立场》发布的所有报道、文章均是免费提供予公众阅读,但公众可选择以订阅模式作定期捐助。

2019年后捐款大增约16倍

控方另指《立场》不仅是网媒,更是政治平台,宗旨为“守护民主、人权、自由、法治与公义”。《立场》另会接受不同形式的公众捐款方法,包括可透过 PayPal 、转数快等作捐款赞助。自2019 年反修例事件后,吸引大批志同道合或政治理念相同人士追捧,《立场》所接收到的公众捐款亦大幅增加,于2015年至2018年期间,《立场》的净收入平均每年约为港币500多万,于2019年则大幅增加至全年约港币8,000万,即有约16 倍的增幅。

控方指立场在2019年社会事件后,其所收捐款大增超过10倍至达港币8千万元。(资料图片)

英国设分社 与激进活跃分子合作

控方续指,《立场》于2020年在开设英国分社不久前,已多次与身处海外的激进活跃分子、或被通缉的政治人物合作,如许智峰、梁颂恒、罗冠聪等,并以专访或博客网志形式,以《立场》作为其发声平台,宣扬他们激进及达法的政治理念。控方直指,《立场》在相关访问中,不单没有和他们的非法立场切割,反而把他们“包装作人权战士”。另控方亦指,35+案被告被捕之后,《立场》又发布罗冠聪的网志,为该等犯案者外戴光环,并乘机打击政府。

钟林均先后曾任总编辑

控方最后指,钟林二人在《立场》一直担任管理工作,先后任职总编辑。钟在录影会面中承认其作为总编辑,有责任作出所有《立场》内容上的决策。这包括负责审阅《立场》所有发布的文章及影片,包括所有博客的网志。若没有得到总编辑的批淮,所有文章或影片都不得在《立场》平合发布。

控方认为涉案文章推波助澜

控方认为,涉案17篇文章明显是经细心安排,在有关时候,配合当时反政府社会事件于《立场新闻》推出发布,以推波助澜,加强该些反政府议题的效力,例如为参与初选的何桂蓝、邹家成及梁晃维等“造势”,宣传他们的违法主张;对于流亡人士,如罗冠聪、许智峰及梁颂恒的专访,及张昆阳的网志,不仅没有与 4人的非法立场切割,反而将他们包装成人权战士,部份博客文章,亦在没有事实基础下,抹黑及污蔑《国安法》及一众执法人员。控方认为众被告必然知悉其具煽动意图,并是特意在此情况下将之发布。

警员 14915 邓伟权(音译)下午出庭作供,他现时驻守国家安全处,职责为负责在网上搜查及截取证据,接受过相关数码、证据保存训练。案发时,他收到指示将案件主管提供《立场新闻》案的相关文章网址,使用电脑内置的萤幕撷取 (screen capture)模式截取保存,然后再将截图压缩封装并转交调查人员。

审讯明午续。

案件编号:DCCC 26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