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00幢历史建筑分四队专家调查 本研社批准则不一倡民间重新审视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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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迹办于25年前曾就全港历史建筑普查,并记录约8800幢建筑物,惟最近才应要求公开列表。根据古迹办提供资料,当时合共委托四队专家团队负责调查,惟每个团队挑选历史建筑的准则不一,当中有团队将非建筑物的碑石等涵盖在内,亦有包涵1950年后落成的建筑物。
本土研究社指,各个团队于普查方法上不一致,纪录格式亦参差,质疑一份被视为“奠基式”的全港历史建筑普查,竟然并无划一标准及方法,“做法上百花齐放,对于统一纪录未必系好事。”他们建议当局应重新就全港历史建筑物作普查,并将1950年后落成的建筑都涵盖在内,并让民间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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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迹办在25年的调查中,将全港分为四个区份,各由一个专家团队负责进行普查,包括历史学者马木池、张瑞威、梁炳华及萧国健;亦有建筑方面的专家,如许焯权。而每个团队所负责的地区面积不一,马木池、张瑞威负责西贡及东九龙;许焯权则负责整个港岛、油尖旺、九龙城区及南丫岛。至于整个新界区只交由两个团队负责,当中梁炳华的团队更需要涉猎沙田、大埔、荃湾,甚至多个离岛。

有1950年后落成的建筑物

综合多份报告,当中大部份没有清楚列明个中准则,只有马木池、张瑞威的团队提到著重于建筑物及社区文化发展的关系。此外,调查原本集中纪录1950年前落成的建筑物,惟许焯权的报告中,亦包括1950年后落成的建筑物,如于1960年落成的歌连臣角天主教圣十字架坟场、建于70年代的前李小龙故居等。

8,800幢建筑物中,不乏坟场等不属于建筑物的地方。(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名单涵盖多个非建筑物

古迹办过往曾指,现行机制未能涵盖非建筑物,如石碑、墓地等,早前惹起关注的主教山配水库同样因被称为“水缸”而险被拆走。不过,当时的四份报告、甚至8,800幢的建筑物名单上却有石碑、坟场等项目,包括马湾旧九龙关石碑,当中亦有多个未获评级的坟场,如歌连臣角天主教圣十字架坟场、西湾国殇纪念坟场等,有逾百年历史的跑马地香港坟场,则只有坟场内的教堂有被纪录。

报告内亦有肯定,非建筑物对研究历史的重要性,萧国健曾在报告内,指调查涵盖墓地、桥梁、古砲及牌匾,并称区内的碑铭所纪录的文字,对探讨社会经济、民间信仰等“功能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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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团队指时间不足 部份已被拆

各个团队纪录的格式亦有不同,当中部份项目只有街道或村的名称,如荔枝窝、荃湾上角山路、粉岭百和路等。不过,四份报告内均不约而同指出多项困难,如只有约两年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足,及人手不足,导致未能透过口述历史获得更多资讯;并同时提到不少建筑物于进行调查期间被拆卸,特别于九龙城区有约八成的建筑物,已在调查期间拆卸,认为应尽快作更深入的调查研究,而大屿山的旧村亦因发展面对消失的威胁。

部份项目只有村落名称,如荔枝窝。(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本土研究社质疑普查不齐全 应重新再做

本土研究社于取得名单后,曾将其整合为地图,成员黄肇鸿指,根据报告内容,反映于区与区调查之间无统筹。本研社成员陈剑青亦指,多个团队均反映调查时间不足以进行口述历史,认为列表不能够反映建筑物于社区的价值,形容为“唔齐全的8,800个。”

他们认为8,800个建筑物列表,被视为“奠基式”的全港历史建筑普查,影响日后1,444建筑物列表、甚至活化历史建筑计划等文物保育政策,“就算补遗漏都系跟呢份,但原来呢份系唔齐。”

他们认为,政府有需要再做一次普查,加入有价值的战后建筑,“果时系做1950年前,但依家都过咗20年,根本唔update(更新)…好多标准都唔同咗。”陈剑青说,不能单靠专家进行普查,明显需要更多民间参与,可透过口述历史搜集更多资料。

本土研究社于去年底向古迹办索取8,800个历史建筑的列表,于今年2月到手。(欧嘉乐摄)

政府初时不容许公开名单内容

本土研究社向古迹办索取报告后,政府一度不容许他们对外公开报告内容,其后经交涉及再有多间传媒查询因由后,才容许公开有关资料。本研社成员郑捷龙说,古迹办保留历史建筑乏力,需要靠公众监察加强文物保育。

本土研究社将超过8000座历史建筑物整合为地图,惟发现当中有不少不清晰之处。(欧嘉乐摄)

古迹办:公众可建议为建筑进行评级

古迹办回复查询,于1996至2000年间进行首次全港历史建筑普查,主要记录建于1950年前的建筑,以制定保护策略及措施。历史建筑普查记录了约8,800幢主要建于1950年前的建筑。根据建筑物年份、历史/文化价值、建筑价值、罕有程度、地标/组合价值及状况等准则,挑选了1,444幢文物价值较高的建筑物作研究,并于2009年将拟议评级提交古咨会审议,并于同年3月公布评估结果及拟议评级,及展开为期4个月的公众咨询。

古咨会亦会见了区议会及专业团体代表听取意见。在公众咨询期间,收到约390份意见书,当中包括建议可以将92个未被包括在“1,444幢历史建筑”名单内的项目纳入评估工作范围。而至2021年3月,已有约340建筑物或构筑物,透过公众建议被纳入“须进行评级的新项目”名单,其中197项已获古物咨询委员会确认评级。古迹办欢迎公众建议可进行评级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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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因不属于一般建筑物/构筑物涵盖类别,但具有历史文物价值的项目,例如界石、石碑、古道等,虽未能以历史建筑评审机制评级,但会被纳入“由古物古迹办事处界定的政府文物地点”或“香港具考古研究价值的地点”名单,界定为“文物地点”。

若新基本工程项目可能影响文物地点 ,工程项目倡议者和相关工务部门,必须进行文物影响评估,以确保“文物地点”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