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乐死因|影像未解堕下8秒之谜 专家医生凭环境证供推断因由
前年11月4日晚将军澳有警民冲突,凌晨时分科大生周梓乐被发现倒卧尚德停车场平台头部重创,4日后不治,事件引起全城关注。事隔一年,死因庭传召了消防员、救护员、警员、法医等共48名证人,并审视142件证物。陪审团今(9日)裁定周死因存疑。由于无人目击事件,闭路电视又碰巧未拍到周如何堕下,虽然聆讯途中,被裁判官发现斜对面的摄录影片,拍到相信是周掉下的黑影,惟周步上3楼至堕至2楼之间的8秒,到底发生了何事,仍留为空白。医生与专家只能凭周的伤势,与现场的环境证供,推断可能发生的情况。
死者周梓乐(终年22岁)2019年11月4日凌晨1时许,被发现倒卧尚德停车场A场二楼低层平台,延至同月8日不治。
曾在群组留言在停车场食花生
周发生意外时,反修例示威仍然炽热,周父称其子前年11月3日深夜离家时没说明外出原因, WhatsApp显示其最后上线时间为1时正。从周的Telegram记录可见,他凌晨时分曾在群组传送由停车场拍向街道的照片,又表示自己“系停车场食花生姐”。零时49分,他传出最后两个讯息,分别为“同埋拎咗啲野落去”以及“俾人”。
相约时间火警钟响有消防员到场
在相约时间,停车场有火警钟响闹,消防员住查看时,有市民指二楼平台有人受伤,并带他们前去,即发现周躺在地上。随后义务急救员赶至,发现周头部重创,并即召救护员协助,因唐明街近唐俊街交界车辆挤塞,遂转入另一车路进尚德邨,惟驶至广盈阁的消防闸口时,又遭违例停泊的车辆堵住,最后需步行百多米入停车场,故此比平时花多数分钟才到达现场。
停车场闭路电视拍到周梓乐的情况。(详看下图)
送院时不省人事颅底骨折
周即被送到伊利沙白医院抢救,医生指周当时已不省人事,右头皮血肿,盘骨骨折,右肺尖出现气胸,但没有弹射物击中的痕迹。电脑扫描后,诊断其头部出现多处广泛颅底骨折,颅内压很高。按临床表现及电脑扫描结果分析,就算他早10分钟到院,存活的机会也很低。
法医指头似曾撞击硬表面
法医郭嘉琪认为周的死亡原因为头部受伤,并指该伤势可能由钝器冲击所致,她觉得头部撞击坚硬表面的机会,比起受钝器袭击更大。她解释,周右脑出现“脑冲击伤”,左脑伤势则是对应的“脑对冲伤”。据此判断,该是移动的头部撞击坚硬而不变形的表面造成,例如从高处堕下而令右侧头部撞地。法医亦指,周右胸及右盘骨的伤势可能在同一情况形成,其伤势吻合由停车场三楼跌落二楼平台造成的伤势。
无伤势指向曾受袭击
至于会否先受袭再堕下,因而难以发现遇袭伤势,法医直指:“我认为啲伤势系由高处堕下形成,冇特别伤势指向由袭击导致。”她称,曾在被杀案件发现伤者的头骨留有凶器打头造成的凹位,但该些个案没出现“对冲”伤势。
若曾受袭伤势难与堕楼受伤位重叠
周父母委聘的资深法医马宣立,亦有到场观看剖尸情况,马大致同意郭法医的分析。他补充指,若用槌或棍打头,会使头骨碎裂;但如果用砖头的平面部份打头,可能会形成线状骨折,那就未必可分辨伤势。不过,马指要令袭击受伤位置与堕楼受伤位置重叠,“要好planned咁做”。他认同在周的情况下,未觉有堕下以外的伤势。
救援及医护人员的主要供词。(详看下图)
未发现曾受催泪烟影响
另外,化验结果就辣椒素、CN气体、CS气体以及俗称山埃的氰化物无重大发现。辣椒素为胡椒喷剂的有效成份,而另外三种物质则为催泪烟的有效成份及相关代谢物。毒理报告亦显示验不到酒精或异常的用药情况。
周步上3楼至掉下时差仅8秒
负责法证分析的政府高级化验师郑郁棋博士审视停车场录影后,指镜头拍到的最后踪影,为1时1分39秒由停车场二楼沿斜路走上三楼,而在8秒后,即1时1分47秒,二楼出现闪光,他估计闪光是由人向下跌造成。郑之后带人偶到停车场作影像重组。他指示警方将人偶从三楼抛落二楼,自己则在闭路电视控制中心观察,发现人偶跌落时画面确有闪光,因此推断涉案录影的闪光是周堕楼造成。
8秒内施袭再扔下楼难做到
郑博士又称,二楼及三楼结构相似,或令人混淆。他以录影分析,认为周曾在二楼跨过矮墙,可能误以为3楼矮墙外也有平台。郑亦按步速推算梓乐上到三楼后是自己行去矮墙,并直言无证据指周遇袭。他认为要在8秒内施袭,再擡起周扔出矮墙,时间上并不足够,甚至不可能。
人堕下通常需0.7秒认知才有反应
骨科医生兼体育及运动医学专家江金富综合证据及文献分析,推论周是意外从高处堕下,头部先著地。他称,有文献显示一般人由认知直至产生反应,通常需要0.7秒,而周堕楼的时间为0.93秒,即他堕下时大概只得0.23秒作出反应。医生又补充,0.7秒的认知反应时间是在实验室做实验得出的结果,但一般人在现实之中需时超过1秒。
资深法医马宣立作供时亦提过,如周堕楼时手脚先著地,应该会断开,很大可能会受伤但不会死。他亦谓:有时跌倒也看彩数,若跌得好awkward(突兀),跌的姿势不好,后果可以好严重。
案件编号:CCDI-932/2019(DK)
证人供述事件经过。(详看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