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立法会】梁颂恒游蕙祯及3助理判囚4星期 获准保释上诉
前年当选立法会议员、后因宣誓风波而失去议席的青年新政梁颂恒及游蕙祯,于2016年连同三名前议员助理钟雪莹、杨礼康及张子龙强冲入立法会会议厅,导致有保安员受伤,事后遭刑事检控。裁判官于上月11日在西九龙法院裁定五人非法集结罪名成立,押后至今早(4日)判刑,五人被判囚4星期。
裁判官批准,五人以3000元现金保释等候上诉,期间不得离开香港。
主审裁判官王诗丽在收到游蕙祯的求情信及第三被告杨礼康的社会服务令报告后,休庭约一小时后才宣判。裁判官表示,对被告父母有健康问题表示同情,但涉及暴力行为,家庭背景并非有效求情理由。裁判官指,游蕙祯的求情信只是指为家人带来困扰感歉意,而非对刑事行为有歉意。至于第三被告己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惟裁判官认为,第三被告是共同行事,不能忽视。
裁判官指,本案具严重性,包括是多人行事,在明知不准许下,强行进入会议室,并把身体压向保安,是作好准备使用暴力,漠视劝喻并有“救咩人,死开”言辞,整个过程近20分钟。
梁颂恒拒求情:做错事的人才求
案件中五名被告分别是梁颂恒、游蕙祯、杨礼康、钟雪莹及张子龙。控罪指他们于2016年11月2日,在未经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批准下,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一号会议室外非法集结,以及用暴力方式进入上述会议室,其后又与保安人员推撞,导致六名保安员受伤,被控一项非法集结及一项企图强行进入的交替控罪。裁判官上月裁定五人非法集结罪名成立后,梁颂恒当时表示,不会就判罪求情,他认为做错事的人才求情。
梁颂恒及游蕙祯分别在2016年立法会选举中参选新界东及九龙西议席,二人一同当选却未能正式履行立法会议员的职责。二人在立法会宣誓过程中,在英语宣誓时把中国英文China发音成蔑视中国人的“支那”,及展示“香港不是中国”横额等,引发一连串宣誓风波,二人不获确认宣誓,衰失议员资格。
梁、游二人因宣誓风波被拒进入立法会会议厅,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当时更指他们是有组织地发动暴力冲击,引致保安受伤。二人因此被控参与非法集结罪,以及一项属交替罪名的企图强行进入罪。
宣誓风波亦导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104条释法,主要内容指,特区主要公职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另外四名加料宣誓的泛民议员梁国雄、姚松炎、罗冠聪及刘小丽,也被成功入禀取消议员资格。
案件编号:KCCC203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