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立法会】游蕙祯梁颂恒等非法集结罪成 今早判刑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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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新政成员游蕙祯及梁颂恒及他们的三名助理,在前年11月宣誓风波期间,未经许可下闯入立法会。五人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裁判官将于今早(4日)在九龙城法院判刑。
五名被告:梁颂恒、游蕙祯、杨礼康、钟雪莹及张子龙,同被控于前年11月2日,在未经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批准下,强行进入立法会会议厅,并企图自行宣誓,其后又与保安人员推撞,导致六名保安员受伤,被控一项非法集结及一项企图强行进入的交替控罪。五人上月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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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安员当场晕倒要送院
控方案情指,梁、游当日意图冲入立法会会议室,他俩与助理们在会议室外与保安员碰撞,有保安员声称有如“三文治人墙”被夹住;又指梁颂恒当时情绪失控,更想拉住门框跳高以越过防线,混乱中有保安员当场晕倒,并要送院治理。其中一名女保安更扯伤腰骨,最终要进行两个月的物理治疗。
虽然游、梁二人均称他们当时未被取消议员资格,认为他们有权入会议室,而梁更称听到保安员向着他的方向说:“唔好摸人个胸。”令他觉得人格遭谋杀。
惟裁判官王诗丽认为,即使梁、游二人当时仍是立法会议员,但这不成为他们干犯刑事控罪的的护身符,不能以议员身份获得豁免刑事罪责。
梁颂恒当时表示,不会就判罪求情,他认为做错事的人才求情。
案件编号:KCCC203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