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欲暂缓游蕙祯梁颂恒议席补选 申司法覆核被拒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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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新政梁颂恒和游蕙祯前年被高院裁定宣誓无效,取消立法会议员资格,“终极上诉”亦被驳回。一名梁姓女子却入禀高院,声称已向欧洲人权法庭和联合国提出上诉,要求在法律程序完结前暂缓补选。高院今(9日)驳回她的司法覆核申请,指她误解法例,并下令她付讼费。

游蕙祯及梁颂恒在宣誓司法覆核案败诉后被取消议员资格。(资料图片)

申请人梁洁卿,去年12月入禀,控告选举管理委员会,她指梁颂恒和游蕙祯的议员资格被不合理撤销,她已向欧洲人权法庭及联合国提出覆核,要求法庭在相关程序未完结前,暂缓补选梁游二人出缺的议席。

官指申请人误解法例

高院今颁判词,指梁女士错误理解《立法会条例》第36条(1)(e)(ii),条例中的“上诉程序”只限于终审法院的司法程序,不包括她向联合国等提出上诉。而且,梁游二人在各级法院都获非常有经验的大律师代表抗辩,高院认为梁女士没有资格再兴诉讼。

法官驳回梁女士的申请,同时指她的理据模糊不清,令法庭无法单看她的书面理据考虑她的申请,而要开庭处理,下令她须支付讼费。

案件编号:HCAL101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