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求情二|岑敖晖毛孟静望出狱陪家人 余慧明错在太爱香港
民主派47人被指在35+初选中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中共有45名有罪的被告,分成6批求情,继早前5名初选组织者,及6名港岛区被告先后情后,曾参与九龙、超级区议会,及卫生服务界的15名被告亦有作求情。
九龙东包括黄之锋、胡志伟及谭文豪等已先后认罪,其中黄之锋强调他虽曾要求外国支持,但本案不涉勾结外国势力,胡志伟及谭文豪,则有提及他们从政时一向温和,胡并获多名前高官撰信求情。
九龙西及另两界别的9名被告中,认罪的毛孟静及岑敖晖,均称想尽快出狱陪伴家人,岑更称妻子的爱令原本满腔怒火的他改变,惟被囚3年无法陪伴妻子,觉得难以补偿;卫生服务的余慧明仍坚持认为以投票方式带来改变并无不当,她唯一的错,是太爱香港。
一.九龙东参选被告
1.黄之锋
黄之锋求情时强调他热心服务社区,疫情期间他虽没公职,仍协助派发口罩。黄母、教会人士和老师的求情信亦指黄已改过自新,与过往的行为“切割”。但黄并无撰写求情信。
黄认为他在判刑三级制中,只属第二级的“积极参加者”,他只是参选,不涉组织和提供协助。黄承认曾争取外国支持,但本案不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黄曾另涉多宗游行案,望法官量刑时会考虑总刑期原则。
2.谭文豪
谭文豪求情时称,他成为飞机师后,想回馈社会,便放弃高薪厚职从政,并当选立法会议员,其政治立场从不激进。2020年6至7月期间,初选进行得如火如荼,谭当时仍是立法会议员,他在财委会会议仍有尽力通过拨款。
谭又称,他被捕后曾为警方录取口供,并称若知犯法一定不会参与,强调他们并非无视法律。谭至今已还柙3年,他经营的餐厅已结业,照顾子女的重担落在妻子身上,谭对此深感歉意。
3.李嘉达
李嘉达求情时称,他来自草根家庭,自幼于公屋,后来考入港大读社工系,2013年毕业,他指2019年很多年青人有无力感和感抑压,李便参选区议会并成功当选,其后报名参加初选,李承认犯错,现已改过和更生,又透露其女友仍在等他出狱后与他结婚。李认为他属《国安法》“三级制”的“积极参加者”,量刑起点应介乎3至6.5年。
4.谭得志
谭得志谭得志求情时承认,他参选时表格有共同纲领,亦有签《墨落无悔》和参加选举论坛等,但谭认为他只属判刑三级制中的第三类别,即“其他参加者”。谭称已感到后悔,并每天都读奥古斯丁的《忏悔录》,他已退出人民力量,无法重返政坛。
5.胡志伟
胡志伟求情时强调无参与策划谋划,但有出席初选选举论坛和记者会等。胡又称他服务社会逾30年,曾任市政区议员、黄大仙区议员等,立场温和,没有提倡“揽炒”。他当时误以为运用否决权属合法宪制权力,但胡也没承诺会否决预算案。
此外,胡获多名前说官撰求情信,包括: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前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邱诚武和前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的求情信,他们均指胡温和理性,即使和政府意见不同,亦会互相尊重。
6.施德来
施德来求情称他于2007年起为注册社工,最近修例后意味他将不能再当社工。施于2008年加入民协,2016年任主席,同年任黄大仙区议员。本案后已退出民协。施认为他属判刑三级制的第二级“积极参加者”,强调当时误以为运用否决权属合法,现已为其行为感后悔,重犯机会非常低。
二.九龙西参选被告
1.毛孟静
毛孟静有参与初选,胜出后亦有报名参加立会选举,但她没有参与组织初选,亦没有向人施压,对无差别否决预算案有保留,毛亦有寻求国际的支持,但这非控罪范围。毛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建制派立法会前议员石礼谦的信,石称虽然和毛的政治立场不同,但会有交流看法。融乐会亦有为毛求情,指毛关注少数族裔的权益。毛亦有自撰求情信,除表示真诚悔意,亦称想尽快出狱,与其丈夫共渡余生,不管时间有多久。她认为量刑起点应介乎5至6年。
2.何启明
何启明求情时称他大学毕业后加入民协,一直热心服务社会,被捕后仍有参与深水埗主教山蓄水池的保育工作,他又呈上其家人、女友等人9封求情信,民协前主席冯检基亦指何热心帮助低下阶层。他又指其干犯的罪行严重,但却出于良好动机,他希望成为立法会议员后,建设更美好的香港,但现已退出政坛,不会重犯,认为法庭应判处应少于3年的刑期。
3.黄碧云
黄碧云求情称她在加州大学取得政治科学博士学位,退休前在理大任讲师,2012年起任立法会议员,2020年辞职,自此不踏足政坛,从政期间一直被视为理性务实,亦和政府合作,2010年亦有支持政改方案。黄非案中发起人,没有参与组织,亦没出席协调会议,无签《墨落无悔》,她在初选论坛被猛烈批评,“被迫埋墙角”时提到运用否决权,亦受党的路线牵连,这明显与她的性格不符,运输及房屋局前局长张炳良亦为她求情信,认为黄卷入对抗式政治,实属受害者。黄认为她应属《国安法》22条刑罚三级制中的“其他参加者”。
4.刘泽锋
刘泽锋案发时称,他案发时不足24岁,属政治“新丁”,他希望能服务香港,误以为谋划并不犯法。刘有签署《墨》,参与仅限于出席选举论坛和受访等,初选落败后无再继续参与,认为刘应属《国安法》三级制的“其他参加者”。
5.冯达浚
冯达浚求情时称,他拔萃男书院及浸大毕业后,希望服务社区,他不是街头抗争者,而是一名幼稚的理想主义者,犯案出于良好动机,并认为初选合法,虽然曾于选举论坛反对《国安法》,但当时《国安法》未在港实施。冯又认为本案的谋划没有对国安构成实际的伤害,原定举行的立会选举亦押后。冯在还柙三年间已作反省,求情信亦向各方道歉,包括他曾批评的民主派。
6.岑子杰
岑子杰求情时引述重犯证人区诺轩为他撰写的求情信指,岑在九西协调会议反对无差别否决预算案,岑作为社民连的重要人物,其坚决立场,最终令有关建议未能成为该区的共识。区又指岑没有提倡使用暴力,亦有和警方合作。此外,岑虽曾于2012年因协助组织及参与非法集会被判罚款,他已从中学习,没有再犯法。
三.超级区议会及卫生服务界
1.岑敖晖
岑敖晖称他被捕前追求公平自由的社会和政治制度,现回想他参政的部份原因并不“光采”。他又形容当时是个满腔怒火的人,怒火有时甚至变成仇恨。他还押前和now新闻台前主播余思朗结婚。他指妻子的爱令他明白,怒火和仇恨不能为他带来甚么,他对过住的言行感到后悔,明白否决预算案会严重干预政治运作,亦危害国家安全。
他因还柙与妻分隔3年,为妻子带来痛苦和孤独觉无法补偿,但妻对他的爱却是无条件。他现在最大愿望是回家伴妻。希望判刑不会影响他对家人作出弥补。
2.王百羽
王百羽求情时称,他是家中唯一大学毕业的孩子,父母为他感骄傲。他在科大毕业后从事资讯科技工作,生活虽忙碌但不忘服务社会。2019年当选为区议员,因本案未能完成任期。王患有高血压,现时仍需服药。王在求情信指家人对他不离不弃,很希望可尽快回家拥抱他们。王没有组织初选,案中仅属参与角色,认为他属《国安法》第22条所指的“积极参加者”。
3.余慧明
余慧明求情时称,她来自普通家庭,凭努力取得注册护士资格,她在2019年参与工会活动,2020年疫情在港爆发,她不满政府对封关建议充耳不闻,决定参选立法会,她没有参与协调会议,亦无选举论坛,没有参与讨论若取得立会过半会如何行事。
余是理想主义者,充满热诚,虽曾提出罢工,只是想透过罢工等非暴力方式向政府施压,她虽曾发表无差别否决预算案的言论,但均在《国安法》生效前提出。余在其自撰的求情信指,双普选是《基本法》的承诺,她至今仍认为透过立会投票来改变,并无不妥,认为她唯一的错是太爱香港。法官却认为其信是政治言论,并认为未见到余有悔意。
已求情被告的求情撮要
1. 初选组织者5人
2. 港岛区参选的被告6人
31名认罪被告: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袁嘉蔚、梁晃维、徐子见、岑子杰、毛孟静、冯达浚、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刘颕匡、杨岳桥、范国威、吕智恒、岑敖晖、王百羽、林景楠、伍健伟。
14名经审讯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余慧明。
刘伟聪及李予信经审讯后脱罪,律政司早前表示就刘的无罪裁决上诉,但没有就李的裁决上诉。
案件编号:HCCC69-7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