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律政司著手修例 林定国称必先利器:法律维护国安工具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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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特首李家超任主席的国安委早前开会,支持尽快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身兼国安委成员的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已就修例展开工作,会尽快提出修订建议,处理好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参与处理涉及国家安全案件的问题,并适时交代具体进展。
林定国指,“有法可依”及“有法必依”是坚持法治原则两个必须满足的条件,又指法律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工具,要有完善的法律,才可有效全面准确地处理国安问题,形容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林:一直向政策局提供意见 检视法律须否修改补充
林定国指,《国安法》只是实行两年多,实践经验尚浅,但通过实际案例慢慢累积经验,未来相信必定能更准确落实。他指,律政司一直向各政策局提供法律意见,检视各管辖范围内的法律是否需要修改或补充,以完善及修订相关的法律条例,致力维护国家安全,未来在这方面必定更积极、更主动,到位用好及尽好《国安法》赋予的宪制权力和责任,走在问题前方,尽早找出有需要完善的法律,在问题出现前先行把工具准备妥当。
他指,律政司将会把《国安法》判例制成汇编,为相关案例作撮要及统整,期望为法律界提供便捷工具,更容易准确掌握案例,目标今年底完成第一版。
触发人大就《国安法》释法的,是壹传媒黎智英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抗辩,其后律政司决定向法院上诉、并终审败诉,最后提请释法。期间建制阵营内有法律界声音指香港可以透过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循本地途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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