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耀宗:社会认同国安案一刀切禁海外律师 料23条立法不会太耗时

撰文: 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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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办主任夏宝龙今日(13日)在一个《香港国安法》研讨会上表示,《国安法》具有凌驾地位和优先适用的法律效力,如果与本地法律不一致时,特区应主动修改本地法律,使之与《国安法》有机统一。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表示,若有法例与国安法不一致、或未能准确贯彻《国安法》便需要修改。至于具体需要修改的法例数目,他说须视乎未来遇到的新情况,例如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法案件的问题,政府正研究修改《法律执业者条例》,相信政府会很小心研究修订内容。

被问到应否“一刀切”禁止海外律师处理国安案件诉讼,谭耀宗认为,早前讨论释法期间,社会普遍认同没有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不应参与国安案件的诉讼工作,相信有关做法符合市民意愿,认为应按照这方向修例。至于应否禁止海外律师就国安案件提供法律意见,谭耀宗指要考虑执行问题,相信立法会将详细讨论。

夏宝龙引述李家超指,特区政府将推进基本法23条立法。谭耀宗则认为,23条立法是宪制责任,但夏宝龙没提及时间表,相信是给予特区政府空间准备立法,估计不会需时很久。

被问到当本地法例与《国安法》不一致时,政府主动修改法例会否冲击香港法治,谭耀宗认为不会,因为国家安全非常重要,如果没有国家安全,本港发展亦没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