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设医疗指示”草案三读通过 卢宠茂:预留18个月过渡期
撰文: 何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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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今日(20日)三读通过赋权病患定下“预设医疗指示”的《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草案》。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称会预留18个月过渡期,供医疗机构及相关团体更新指引,并培训前线人员,而政府也会加强生死教育,加深公众对晚期照顾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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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18个月 供医疗机构更新指引
卢宠茂表示,坊间存在误会,“预设医疗指示”等同于安乐死,属主动结束生命。他强调“预设医疗指示”与安乐死截然不同,是病人在生命晚期、或者陷入持续性植物人状态时,根据“预设医疗指示”拒绝维持生命的治疗,可避免延长病人痛苦。
卢宠茂建议条例草案通过后,预留18个月的过渡期,让医疗机构及相关团体有充足时间更新指引,并在过渡期内为前线人员提供必要培训。卢宠茂指,政府也将会同各持份者联合推展工作,深化生死教育,加强公众对晚期照顾的认识。
卢宠茂:将修例消除急救人员遵从指示的障碍
现时《消防条例》第九十五章规定,消防处人员包括救护员,必须协助任何看似需要迅速或立即接受医疗护理的人,令他复苏或维持生命。《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草案》委员会副主席林素蔚指,上述条例与“预设医疗指示”的不作抢救行为矛盾。卢宠茂表示,会修订《消防条例》第九十五章及《精神健康条例》第一百三十六章,以消除紧急救援人员遵从“预设医疗指示”的法律障碍。
三读通过《2024年废物处置(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今日亦三读通过《2024年废物处置(修订)条例草案》。香港与内地将同步自明年1月1日开始,所有电器和电子产品的废物纳入《巴塞尔公约》的规管范围,电器和电子废物输入和输出香港,均需环保署署长发出的许可证。
对于有议员担忧电子废物会激增,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表示,修订条例只会限制电子废物的进出口,不会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环保署将以明年1月1日至6月30日作为适应期,酌情处理违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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