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近六成小脑萎缩症病患不作“预设医疗指示” 忧家人反对

撰文: 何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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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小脑萎缩症协会今年2月至3月,访问共47名本港小脑萎缩症患者,发现不设立“预设医疗指示”的有28人,比例达59.6%,原因包括没有家属协助签署、担心家人反对和医护不建议设立等。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邓家彪预计,《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草案》将于年底获立法会三读通过,认为将引导持份者正面看待病患拒绝维生治疗。

香港小脑萎缩症协会今年2月至3月,访问共47名本港小脑萎缩症患者,发现不设立“预设医疗指示”的有28人,比例达59.6%。(何夏怡摄)

调查显示,逾三成受访者期望在确诊初期,作出“预设医疗指示”及“预设照顾计划”,需求较大。但按照现时预设照顾计划指引,是要当“病情已急速走下坡”或“出现显著恶化”才可开展。

即使可以作出拒绝维生治疗决定,过程也是重重波折。会上,小脑萎缩症患者Tracy分享签署“预设医疗指示”经历,她称难获医护理解,先后多次被脑科医生、心理治疗科医护怀疑“不清醒”,最后丈夫多次向医院方保证她“精神状态清醒”,才成功签署。

小脑萎缩症患者分享经历。(何夏怡摄)

病患冀更多理解 “签署不代表放弃生命”

对于医护的顾虑,Tracy表示坊间以为等同安乐死,“这是社会教育的问题”,又说签署是以防万一,“我依家行得走得,但未知两个钟之后如何,不知几时不能自主,所以想提早签署”。

肌健协会主席吕文林表示,希望更多有关“预设医疗指示”的社会教育,冀更多指引手册,让医护明白病患“自己有选择权”。现场有患者也发言,希望获得社会更多理解,“签了不代表放弃生命,而是想把握生命的尾巴,生活得更好”。

小脑萎缩症患者Tracy称,当初要求签署“预设医疗指示”时,难获医护理解。(何夏怡摄)

倡政府考虑立法后配套措施

赋权病患决定“预设医疗指示”及“不作心肺复苏术命令”、即特定情况下拒绝维生治疗的《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草案》,已进入审议流程。邓家彪预计今年底《条例》会由立法会三读通过,认为是引发更多持份者正面看待病患拒绝维生治疗的契机。他续指,除了罕见病患者、绝症患者、医护可以增进了解外,不属于医护但有急救职责的、消防处辖下的救护员,也可以根据《条例》尊重病患意愿,不实施急救。

中文大学医学院那打素护理学院教授陈裕丽,就立法后事宜表达意见。她表示,自2004年至今,政府用20年推进《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草案》的立法,仍未完成,说明现时“仍是启动阶段,而非成熟阶段”。她续指,政府应回应立法后有何配套措施、后续安排,如社区应提供何种协助。

邓家彪表示,立法会将于年底三读通过《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草案》,认为将引导持份者正面看待病患拒绝维生治疗。(何夏怡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