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逃税|微博帐号突解封 郑爽发致歉信:按时补交税款缴纳罚款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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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明郑爽偷逃税案件,指其在2019年至2020年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人民币.下同),偷税4526.96万元,另有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郑爽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

身陷“代孕弃养”风波和逃漏税的郑爽已被彻底封杀,其新浪个人微博亦被停用,且清楚写明是“永久禁言”。不过,郑爽微博帐号于周五(27日)下午5时突然解封,她更贴出致歉信称,接受这税务部门对她的处罚决定,又承诺将克服一切困难按时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郑爽通过微博发出致歉信,承诺会按时补缴税款、缴纳罚款。(微博)

郑爽在致歉信中称,由于个人财务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她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要求缴纳税款,还由此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此,我诚恳地向国家、社会、关心我的朋友们道歉。”

她表示,税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她接受这一决定并承诺将克服一切困难按时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郑爽又反省称,自己每一步成长都离不开国家的培养;身为公众人物,她获得的一切都来自于大家的关注。因此会从此事件中吸取教训,以后定将严格遵守法律,不再辜负粉丝的关心、社会的关注。“我不会推卸责任,自己犯的错就勇于面对,望大家能继续监督我、鞭策我!”

此前报道,上海市税务局指出,经查,郑爽于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实际取得1.56亿元,未依法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偷税4302.7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617.78万元。同时查明,郑爽另有其他演艺收入3507万元,偷税224.2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034.29万元。以上合计,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

上海市税务局将对她追讨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人民币。同时广电总局亦发文宣布,强调影视机构不得郑爽参与制作节目,更要停止播出她过去参与制作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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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张恒作为举报郑爽涉嫌逃税漏税的人,经过有关单位调查,指他是负责《倩女幽魂》这个项目的经理人,指他涉嫌策划了1.6亿元约定片酬的拆分合同、设立“掩护公司”等事宜,所以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依法对他进行立案检查,并将依法另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