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逃税|国家广电总局:不得邀请参与制作节目、停播已参与节目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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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女星郑爽偷逃税,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人民币.下同)。
国家广电总局在周五(27日)发出通报,宣布不得播出涉案电视剧《倩女幽魂》,并且各所有机构平台,都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亦要停止播出郑爽已参与制作的节目。
据此前报道,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指,郑爽在2019年至2020年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另有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郑爽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
国家广电总局指出,坚决支持税务部门对郑爽偷逃税案件的处理决定。国家广电总局称,《倩女幽魂》发行方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及郑爽,严重违反电视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要求,在申请电视剧《倩女幽魂》发行许可时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决定不得播出电视剧《倩女幽魂》,同时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开办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停止播出郑爽已参与制作的节目。
国家广电总局强调,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违反法律法规,扰乱行业秩序,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对此“零容忍”。国家广电总局将进一步加强演艺人员片酬规范管理,加强行业管理和队伍教育,对违法违规的演艺人员和相关机构坚决严肃追责处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网上消息指,郑爽主演的《微微一笑很倾城》、《古剑奇谭》、《夏至未至》、《相爱穿梭千年》、《流淌的美好时光》等作品,周四(26日)晚上起已被下架,且在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等内地各大影片平台上,以“郑爽”作为关键字搜索均显示没有搜索到相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