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逃税|曾否认天价片酬 官媒狠批: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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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女星郑爽因偷逃税逾7000万元(人民币.下同)被罚2.99亿人民币,为舆论场投下继范冰冰后的又一震撼弹,官媒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新华社及《人民日报》等先后就此表态,并严词厉色地指摘郑,新华社更指出“无德莫谈艺”。另外亦有声音质疑,何以治理阴阳合同这么多年还有漏网之鱼,认为这值得深思。

纵观一众官媒评论,大多都以严厉言辞评价事件,如广电总局表示,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违反法律法规,扰乱行业秩序,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广电总局对此“零容忍”。广电总局将进一步加强演艺人员片酬规范管理,加强行业管理和队伍教育,对违法违规的演艺人员和相关机构坚决严肃追责处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广电总局就郑爽事件发文,强调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艺人和相关机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截图)

《人民日报》亦对事件表示“红线不能碰,以儆效尤,绝不姑息”,强调隐匿“天价片酬”,故意偷逃税,被依法“重锤”是咎由自取,“更要追问,殷鉴不远,为何有人顶风作案?”;又指身为公众人物更须以身作则,法律不会因名气大而打折,道德标准不因人气高而降低,“时刻绷紧法治弦,演艺之路才不会坍塌”。​​​

央视新闻更是表示“偷逃税,于法不容,查你没商量,罚你有依据!”,强调法律面前勿心存侥幸、勿玩“障眼法”,更不能顶风作案,“谁胆敢偷逃税,谁就得付出沉重代价”。评论又指,如果说本分做人、认真演戏是演员最基本的道德修养,那么依法纳税就是基本的法治素养,“如若一再玩火,葬送的是演艺生涯,毁掉的是自身形象”。

中国新闻网的评论还表示,事实胜于雄辩,更胜于狡辩,“犯错在先,事发后又公开否认以影响舆论。这样的艺人,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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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新华社则发表题为《郑爽案件查处彰显公平正义 警示影视从业者加强自律》的评论文章,并引述了法律、财税界有关人士的意见,指税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体现了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警示影视从业者加强自律,带头承担社会责任。

文章强调“无德莫谈艺”,指影视行业健康发展离不开影视从业人员的崇德自律,后者要将德艺双馨作为自己的毕生追求,守住“底线”,远离“红线”,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

郑爽曾自曝在美国生活拮据。(郑爽微博图片)

另外,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官方新闻客户端“南方Plus”的评论提到,郑爽上月还自曝在美国生活拮据,说什么喝自来水为生,要靠友人接济,只有5条牛仔裤,“说辞一套一套的,现在脸被打得啪啪响”;又指不能要求一个单个片酬1.6亿元的人能够体会“拮据”二字含义,但作为公民,郑爽至少应尽基本的依法纳税义务,“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而针对背后帮助郑爽偷逃税的同党,如张恒曾帮助起草“增资协议”等,文章认为也难以卸责,“这给有些人敲响了警钟,以身试法必‘凉凉’”。

文章进一步表示,事件再次将娱乐圈偷逃税潜规则暴露在大众面前,对于一批明星工作室接连注销,亦质问“这些人会不会一查一个准?”,并指“有些人放肆久了,就会忘乎所以”。最后,文章指值得深思的是,为什么治理阴阳合同这么多年还有漏网之鱼,认为就规范税收秩序,整饬行业乱象,还亟待官方持续提升精准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