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涉财务造假被处罚 问题项目含郑爽参演《倩女幽魂》
中国证监会周五(27日)发布消息指,因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文化),涉嫌财务造假和虚假信息披露等违法行为,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并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据了解,北京文化是一间全产业链影视娱乐传媒集团,曾参与出品《战狼2》、《芳华》、《流浪地球》等多部内地爆红电影。今次被处罚则与郑爽有份参演的电视剧《倩女幽魂》相关。
证监会表示,2020年12月,证监会依法对北京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北京文化子公司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2018年虚假转让《倩女幽魂》和《大宋宫词》两部电视剧的项目投资份额收益权,虚增收入4.6亿元(人民币,下同),虚增净利润1.91亿元,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指,近日已对北京文化下发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依法对公司及董事长宋歌、董事张云龙等17名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对时任副董事长娄晓曦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称,财务造假和虚假信息披露严重侵蚀市场诚信基础,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始终是证监会监管执法打击的重点。下一步,将深入贯彻中办、国办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落实“零容忍”工作方针,坚持分类监管、精准打击,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各种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据早前报道,北京文化早于今年1月3日就曾发布公告指,该公司去年12月31日收到来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简称“北京证监局”)的《关于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宋歌、张云龙、陈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成为今年首间公告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司。
警示函中,北京证监局明确指出,北京文化在2018年报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在对子公司管理、预付款及投资款管控、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且宋歌、张云龙、陈晨分别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未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其予以警示,将相关违规行为计入诚信档案。
据北京文化官网信息显示,北京文化是一间全产业链影视娱乐传媒集团,1998年在深交所上市;2013年起,公司启动向影视娱乐业转型,出品作品涉及电视剧、电影、综艺节目等领域。近年来,北京文化凭借《我和我的家乡》、《芳华》、《战狼2》、《我不是药神》、《流浪地球》等热门电影在圈内名声大噪。
此外,内地税务部门27日公布了郑爽偷税漏税的案件,其中她在参演电视剧《倩女幽魂》后偷税4302.7万元。而暂时就未知,中国证监会选择同一日公布对北京文化的处罚消息,是否与郑爽涉嫌偷税漏税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