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送礼属社交礼仪还是非法馈赠?了解赂贿、利益冲突定义免中伏
对打工仔而言,有礼物收当然高兴。但在职场上,收礼物原来也有机会构成“贪腐行为”。那么究竟怎样才算是“贪腐行为”呢?专业核数师高智敏为你一一拆解。(本文节录自《财星500大企业稽核师的舞弊现形课:行贿、挪用、掏空、假帐,直捣企业治理漏洞,扫除财务地雷》。)
文:高智敏
四种贪腐的行为模式
职场舞弊的第二大类是贪腐,它可再细分成四种:贿赂(bribery,你情我愿)、勒索(economic extortion,霸王硬上弓)、非法馈赠(illegal gratuities,礼多人不怪)、利益冲突(conflict of interest,一人分饰多角)。
收受礼物要小心,核数师为你拆解4种职场上的贪腐行为!(点击下图看清👇👇👇)
1. 贿赂
这是指为了影响决策而行贿、收贿。比方说,某建设公司董事长为了取得合宜住宅、都更或眷村改建案,透过现金、建案折价或是给予承揽土方工程等方式,行贿了时任营建署长官以及新北市议员(当然他们也收下了),这就是“贿赂”。有趣的是,该营建署长官也曾到另一家建设公司,主动开口问总裁要合宜住宅的哪块地,只要付公告现值1%的现金(好几千万)即可,但该总裁非但拒绝,还打电话给廉政署具名检举。“我愈想愈难过,中华民国的官员,居然能够上门来张口就要。第二天上午,我打电话给廉政署具名检举。没有错,是我干的。” 每当有人说,行贿都是逼不得已,不然生意做不下去的时候,我都会想起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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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勒索
与贿赂的方向相反,勒索是指掌握权力的一方主动向对方要求好处,若不从则会动用手中的权力让对方“不好过”。举例来说,有位天生好歌喉的台北市国税局税务员,某日带太太到知名中医诊所看病,看到该中医诊所生意极好,一定赚很大,于是和该中医师的丈夫相约谈判,声称她已被列入查税黑名单,得拿出150万元才能从名单中剔除。该税务员谈判时表示:“某名律师也是我帮忙从黑名单中抽掉,另一间知名整形诊所还是我弄倒的,怕了吧。”
3. 非法馈赠
第三种是没有明确要影响特定决策,纯粹表达感谢或拉近关系的“非法馈赠”。例如:台北市建筑管理工程处有位工程员,负责施工完勘验并核发使用执照,他在过年期间收受营造业者赠送的威士忌,半年后发给该业者使用执照。尽管业者说送12瓶酒,该工程员声称只收到2瓶,但双方都异口同声表示是过年的社交礼仪,加上检察官认为送礼与发照时间差了半年,未有明确对价期约关系,因此不起诉。
4. 利益冲突
最后一种则是在2018年著名台湾大学校长遴选事件的“卡管案”中,最常拿出来当神主牌的“利益冲突”。它是指一个人扮演的某种角色,其应该追求的利益,与所扮演另一种角色的利益因为无法并存,产生了冲突,因而将其中一种角色的利益置于另一种之前。再白话点,可以想成是一个人自己和自己下围棋,怎么玩都很难厘清自己到底代表白子,还是黑子。
某政府机关林姓主任秘书的儿子开设工作室,即使该工作室根本没有设计与印刷的设备与能力,他依然要求下属配合,将多项印刷采购案交给该工作室承揽。这些采购案的底价极不合理,高出市价约一倍,以利再低价转包给其他厂商承做,而且承揽价格居然恰好与底价相同。林某身为父亲的角色,想要支持儿子创业的梦想,但又身为政府机关主任秘书,理应为单位争取最好的印刷品质与价格。自古忠孝不能两全,林某两者相权,最后选择了当一个“孝子”,而不是一个忠心称职的公务人员。
书名:《财星500大企业稽核师的舞弊现形课:行贿、挪用、掏空、假帐,直捣企业治理漏洞,扫除财务地雷》
作者:高智敏,毕业于国立嘉义大学企业管理系、政治大学资讯管理研究所。拥有舞弊防治专业界最难拿到的国际级黄金证照——舞弊稽核师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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