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时不够!事主不忿要“提早20分钟”返工 上司收投诉推卸责任
撰文: TVBS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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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网民日前发文抱怨,公开入职后公司不合理的规定,也就是必须提早20分钟到班,否则将会被前辈碎碎念,气得他打包走人。最离谱的是,网民离职前忍不住向上层反应,结果上司的答复让他大跌眼镜,“有够恶心…”
因面试时并未提出“提早20分钟到公司”要求,不想遵守的民气炸提离职,他接着说,月薪32000元(台币,下同)、上班时间早九晚五,只要超过上午7时40分抵达,就会被前辈责骂,甚至以“大家都是这样”情绪勒索他。网民进一步指出,上司听完投诉后回应:
没有这种规定,那是资深同事为了公司更好自愿的,你不遵守没关系!
上司把问题推给资深同事,网民震惊不已,离职后直接愤怒检举;Dcard贴文一出钓出过来人热议,留言分享相似的经历:
・“公司弹性上下班,曾有前辈好心来告诉我,上司规定6点前不能走”
・“我还遇过说一个礼拜休两天太多的”
・“我们公司也是要提早10分钟开工具箱会议”
・“之前待有一间公司希望员工晚点下班”
・“我都8点到公司打卡,再走到公园滑手机,等到8点50左右才进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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