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塘重建.三|裕民坊休憩广场限制多 团体斥扼杀街坊享公共空间
观塘裕民商场在4月初正式开放,裕民商场对出的公众休憩广场启用后,场内便列明多达26项规则,包括限制在内采访、唱歌和游戏等,引起团体关注。
关注观塘重建的团体“活在观塘”认为,该地原属政府土地,当局以公权力收回,却换来成为一个高度管理的私人公共空间,形容做法并不理想,担心日后重建工程完成后,会令观塘周边仅有的公共空间变成规限多多的私人发展公众休憩场地,阻碍大众自由使用。市建局表示,物业管理公司在日常管理上,乐意听取意见及弹性处理公众的诉求,而裕民坊公园重建后面积会增加2倍多,并将继续由康文署管理。
裕民坊商场对出的公众休憩广场现时由裕民坊管理有限公司管理,24小时对外开放。现场所见,广场内有告示列出26条规则,包括限制在内采访、唱歌和游戏等,若想在内进行任何活动,皆要向管理公司申请,禁止任何未经许可的活动如宣传、游行、演说、表演或其他公众集会,最后一条更列明管理人保留随时修改任何规则和法规的权利,而不作另行通知。
关注团体“活在观塘”负责人冯炳德十分关注公众休憩广场的规则,他指私人发展公众休憩空间是由发展商(即管理公司)所主导,诸多规则限制下,在公众休憩广场进行任何事宜,均需取得管理公司准许后才可以做,否则对方有赶走市民的权利。
原属政府土地 收回后却由私人发展商管理
冯炳德认为,公众休憩广场用地原先是政府土地,并使用公权力收回,应用作公共空间供大众自由使用。他形容公共空间即指不违反一些简单原则下,例如不破坏公物、不打扰到其他使用者等,以最大限度供市民自由使用的空间,但现时公众休憩广场明显未能达到以上准则。由私人发展商管理场地,扼杀市民自由使用权利。“发展商已经食咗个马路(小巴和巴士站需搬进商场地下)、食咗条街,还返畀我哋嘅竟然系一个高度管理嘅私人公共空间,系本末倒置,做法唔理想”。
“发展商已经食咗个马路(小巴和巴士站需搬进商场地下)、食咗条街,还返畀我哋嘅竟然系一个高度管理嘅私人公共空间,系本末倒置,做法唔理想”。
公共空间对社区至关重要,整个观塘重建项目公众休憩用地预料达9,348平方米,冯炳德忧虑在重建发展下,会使观塘周边仅有的公共空间,均变成规限多多的私人发展公众休憩场地,未能让大众市民自由享用。以裕民坊休憩公园为例,该地料在6月便会关闭进行重建工程,冯炳德透露,根据当年设计图,公园将成为商场的中庭,并有机会同样由商场管理,改划成私人发展公众休憩空间,担心令街坊失去属于他们的休憩空间。
观塘是一个旧区,由不少基层街坊及不同族裔人士,例如福建人、潮州人和南亚裔等组成,以往他们有不同的宗教祭祀活动,例如潮州人的神功戏及盂兰文化等,冯炳德认为公共空间的减少,变相令他们失去进行这些活动的机会。在商场管理下,势必利用私人发展公众休憩空间进行商业活动,“赚尽”商业利益,与公共空间的原意背道而驰。
他建议政府可仿效外国做法,例如修定法例,无论私人或政府的公众休憩空间,均需加入社区参与元素,更可由社区管理,降低场地使用门槛,增加市民对社区的归属感,更有助营造一个理想的社区面貌。
市建局称管理公司会弹性处理公众诉求
对于休憩广场的使用问题,市建局回复指,在观塘市中心重建计划(K7)第二至第五发展区,合共提供约9,300平方米的地面公众休憩空间及绿化休憩空间予公众享用,当中位于第二、三发展区内、毗邻裕民坊商场UG/F层以及地面层的休憩空间,属于重建后为社区新增设的设施,其位置属于私人土地范围内,并连接商场行人通道出入口。因此,局方安排商场的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以便进行维修和保养,为公众提供优质的休憩设施。
局方指根据发展局的《私人发展公众休憩空间设计及管理指引》为K7项目内的公众休憩空间订立管理规则,容许公众享用休憩空间作歇息、闲坐、散步等大部分日常休闲活动。为确保不同年龄的使用者可安全、舒适地享用公众休憩空间,管理规则的设定亦以提醒使用者不阻碍公众通道、不妨碍其他公众享用休憩空间,以及不骚扰及影响私人物业住户的安全及私隐等为前提。物业管理公司在日常管理上,乐意听取意见及弹性处理公众的诉求,亦会适时审视管理场地的执行细节,优化服务。
裕民坊公园重建后将继续由康文署管理
至于裕民坊公园的日后发展,局方则表示, 根据政府核准的总纲发展蓝图,原来的裕民坊公园将纳入K7项目的规划范围,市建局进行重建时,会按照政府核准的园境设计一并优化,并将公园面积增加,由原先的1,900公方米增至约4,000平方米,是现时裕民坊公园的2倍多。整个观塘市中心重建计划完成后,优化后的裕民坊公园将继续由康文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