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塘重建|执达吏突袭收回裕民坊一舖位 关注团体质疑偷步清场
观塘重建如火如荼,市建局3月初曾向留守裕民坊商户发出迁出通知书,至今日(14日)有多名戴头盔的执达吏和保安人员突然到场,收回一间商户舖位。据悉,涉事舖位是由年近70岁的罗先生持有。罗生得知舖位突然被封,遂到场谈判,双方一度发生推撞,罗生情绪激动,最终双方僵持不下,谈判宣告破裂,舖位被执达吏收回。关注团体“活在观塘”质疑市建局做法或未有跟随程序,有偷步清场之嫌。其余留守商户则表示十分担心执达吏会在无预先通知下,随时“杀到”。市建局表示现阶段未有安排对余下商户进行进一步行动,澄清是遵从执达事务组的程序,收回相关舖位。
关注团体活在观塘负责人冯炳德表示,今早9时许,有执达吏突然到场收回舖位,并封锁店舖通道出入口。店主罗生闻讯赶至,被阻进入舖位,两方一度发生推撞,罗生情绪激动,其后获安排到市建局办事处与市政局高层会面交涉,历时一小时。
冯炳德形容,在交涉过程中,市建局代表态度强硬,不停搬出现行政策说服罗生,并向罗生解释在种种因素影响下,只能给予130万元赔偿。罗生并不满意赔偿方案,双方谈及罗生日后生计时,竟建议他领取综援解决,令罗生情绪激动,拍台表达不满,更一度欲在裕民坊重建工程时以死明志,幸被旁人劝止。
冯炳德质疑当局的收舖程序,他指封舖需要在发出3次通知书后才可进行,惟据商户指出,市建局声称第一次是在3月2日发出通知书,第2次则在3月底,第3次则是今天(即4月14日),但留守商户却表示从未收过3月底的通知书,质疑市建局偷步清场。他又提到,有关规定是在最后一次通知封舖前,需于21天内与店舖持有人再次讨论相关事宜,但当局亦没有做到。
扰攘一番后,罗生的舖位已被收回,闸外被贴上通告,指该舖已于今日被律政司司长收回,若有人未得律政司司长同意而擅自进入,将报警查究。现场所见,舖位闸门已被焊住,而早前被封锁的通道则重开,有戴头盔人士守在舖位门外,附近的市建局办事处外同样有人驻守。据了解,该舖位两年前已出租,现时未有营业,暂作为舖主的货仓使用。
留守商户忧执达吏随时“杀到”
其中一名留守商户、售卖果汁及零食的张太表示,得知罗生的舖位突然被收,立即到场查看。因听到市建局高层在办事处,她便打算向其查询,岂料职员不让她进入,又找保安拦截。张太与保安一度发生推撞,她更因感到心跳加速及晕眩,需召唤救护车,在白车上休息,毋须送院。
张太坦言对随时被收舖感到提心吊胆,“我好怕佢(执达吏)突然会嚟”,“我几十年嚟,一直都喺度,一步都冇走过”。张太十分珍惜丈夫留下来的店舖,只希望可留在原址继续生活,直言对于市建局的赔偿或搬迁建议一律不会接受,打算留守到最后。她指自去年6月开始,平均每一个星期便会有食环署职员前来发告票,指店舖不能卖“鸡蛋仔”,每次均要付上数千元罚款,“我卖咗十几年都冇事,之前一出完庭就开始有”。她怀疑告票一事与重建收回舖位有关,曾向食环查询,但对方否认与重建收舖一事有关。
另一名留守商户许生对执达吏突然收回罗生舖位感到无奈,又认为市建局开出的赔偿不合理,“我叫你十蚊卖个电话畀我,你都唔肯啦”。他坦言现时对突袭收舖一事未有打算,“到时先算,都无能为力。杀到埋嚟唔想接受都唔得啦。我只系希望生意继续做落去,如果真系做唔住就唔做,都冇办法”。
市建局:是次行动遵从既定程序
市建局回复指,现阶段未有安排对余下商户进行进一步行动。对于今日收回舖位,法庭执达主任早于今年3月初到访该构筑物,向占用人罗先生送交“管有令状”(收楼令)及“给占用人迁出通知书”,要求他在3月9日前把空置管有权交还政府。法庭执达主任亦于2021年4月7日再次到访该构筑物覆核有关情况,并送交“管有令状”及“给占用人迁出通知书”的最后通告,要求他在2021年4月14日前把空置管有权交还政府。
市建局强调,法庭执达主任有遵从既定程序,在发出的最后迁出通知期限届满后,执行法庭颁下的“管有令状”,收回位于裕民坊裕华大厦地下一个已无营业的违例构筑物。执达主任已为构筑物内的财物列出一份清单,交由市建局作纪录。市建局会暂存构筑物内的物品(如有的话),占用人可联络市建局安排取回。
政府收回构筑物后,按现行的政府土地政策,在一般情况下,占用私人地段建筑物的公用地方,而该用途又违反地契条款,该等占用人是不会获发补偿或特惠津贴;若占用人认为他在有关土地上有任何权益或权利,可继续向政府提出申索补偿,倘占用人最终未能与政府达成协议,最终亦可向土地审裁处申请裁定。